我有一個法律文書被法院駁回訴訟,理由是被告提出來要到仲裁委員會仲裁。合同爭議部分寫,可依法向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仲裁。我應該上訴。或是向仲裁委員會仲裁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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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我從某公司進貨并簽訂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如有爭議在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因質量問題,我停止向該公司付款。該公司訴我到A區法院,而我的住所地及合同交易地都在B區而不在A區,我向法院提交了管轄權異議后,A區法院將本案移交到B區法院審理。在舉證期限內,我突然想到合同約定通過仲裁解決,我立即書面向B區法院報告,本案因為有仲裁條款,請求B區法院裁定駁回該公司訴訟請求。B區法院沒有理我,照樣開庭審理。審前我要求法院對我提出的仲裁報告依法裁定,主審法官說,“你提了地域管轄異議,該案已經移送到我院,不能再提管轄異議了,不能走仲裁,繼續審理”。我說“你對你所說的話不下書面裁定,我的上訴權利被剝奪,我不打這個官司了”主審法官說“你既然來了,就別想走出法院!”我被迫接受審理。近日,一審判決結果出來了,我被判輸。仲裁管轄異議在一審認定中表述為,“不予支持”。我翻了幾遍仲裁法及有關解釋的法條,法律是這樣表述的,”合同約定仲裁條款,但一方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另一方應訴的,視為法院管轄;”“提起仲裁管轄異議的,應當在首次開庭之前提出“。 原問題:《可否再根據合同仲裁條款提出走仲裁?》回復于 2022-11-18 07: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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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什么可以幫你的?可以聯系我,17721515389您好,請問房屋租賃合同中,雙方發生爭議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調劑仲裁,與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的區別
仲裁和訴訟的區別包括管轄權的取得不同;審理者的產生方式不同;開庭審理的原則不同;審理程序及當事人的能動作為不同;監督程序不同。是泰安仲裁委嗎。
可以詳細描述咨詢問題起訴雙流仲裁委員會的結果, 起訴雙流仲裁結果,
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依法起訴。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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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