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下單位強迫員工寫離職手續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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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公司強迫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法的,勞動者可以拒絕寫辭職申請書,如果勞動者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的行為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被迫辭職,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原問題:《公司強迫員工辭職怎么辦?》回復于 2022-05-14 1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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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公然辱罵員工,并強迫員工離職!
辱罵和辭退是兩回事。辱罵在一定范圍內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約束的,應該按相關制度投訴處理。以不勝任工作為理由辭退,如果程序合法,不違反勞動法。這種程序一般是:1、提出證據,證明員工不勝任本職工作2、與員工溝通說明情況,并接受員工的申訴或答辯3、你好請問我離職沒有寫離職手續,當時就走了。像這種情況。要的工資嗎?
現在回去辦了離職手續就好了 本來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是被勸退的,根本不用寫這個離職申請的,不過估計你沒有 單位本來出個試用不合格,解除勞動關系書就可以了,試用期不合格是不用另外給補償的。 但是既然單位這樣要求了,你就去單位寫個辭職書然后拿工資正式提出辭職,單位不給辦離職手續怎么辦?
勞動仲裁員工未按規定離職,仲裁需要什么手續? 員工未按規定離職,仲裁需要什么手續
如果因為員工的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起訴。關鍵是需要明確訴求。勞動合同法關于辭職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工作單位強迫離職
被迫離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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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