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放棄社保自愿放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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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員工自愿放棄繳納社保,并簽訂聲明協議,企業還是需要承擔法律風險。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法律依據如下:1. 《勞動法》七十二條,基金來源,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2. 《勞動法》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3.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三)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4.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原問題:《員工自愿放棄繳納社保,并且簽訂類似“自愿放棄社保”的聲明,企業還會因此承擔法律風險嗎?》回復于 2022-05-24 08: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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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棄社保協議書具有法律效應嗎
公司這樣做肯定不合法。自愿放棄申請書是無效的,因為這個申請書本身是違規的(當時只有條例,并無《社保法》),所以無效。過錯方是公司,不是你,因為公司必須要比你懂規定,因此,公司是過錯方。公司不給你繳保險,其實公司的風險更大,萬一出現意外,公司公司不交社保并且讓我簽了自愿放棄社保書合法嗎
員工自愿放棄繳納社保,并簽訂聲明協議,企業還是需要承擔法律風險。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法律依據如下:1. 《勞動法》七十二條,基金來源,社會保險基金按入職時簽了自愿放棄繳納社保協議,現在反悔了,能讓公司補繳納社保嗎
可以的。繳納社保是公司的法定義務。您可以到當地社保部門或者撥打12345熱線反映情況。你好 想問一下 我們簽過自愿放棄社保 有補償嗎
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系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雙方不得以約定的方式排除任一方應負擔的法定義務,不論勞動者是否出于自愿放棄社保,均應補繳;但經濟補償金的支付須以用人單位存在過錯為前提,因勞動者自身不愿繳納等不可歸責于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用人單員工已自愿放棄繳納社保,可公司還是扣除1000元,違法嗎,應該怎么處理
理論上一些公司是必須強制給員工上一些保險的,如果沒有上就是違法,但是有些員工希望不要保險而換算成現金,如果有可以證明確實是員工自愿的,公司應該不算違法,但是無法證明的話,應該是違法,你可以詳細咨詢一下身邊的律師朋友 原問題:《員工放棄辦理社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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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