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續賠償
交通事故山東 煙臺2025-07-01 11:00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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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關于交通事故賠償后再要求后續賠償問題,主要是醫療費用和護理費用,法律規定如下: 1、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制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發生其他后續新增損失的,如果有足夠的證明與交通事故直接相關的證據,也可以繼續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 原問題:《交通事故后續賠償問題求助》回復于 2022-05-22 21: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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