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注冊的藥品、醫療器械,可以發布廣告嗎?如果不可以,法律依據是哪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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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依據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第二百一十一條 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或者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未經注冊而借用公司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發布廣告均屬上述條款范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四條廣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廣告,應當具有(或者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下列證明文件:(一)營業執照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資格的證明文件;(二)質量檢驗機構對廣告中有關商品質量內容出具的證明文件;(三)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其他證明文件。雖然廣告法中沒有明確廣告主在不具有營業證照條件下發布廣告的違規處理辦法,但也確屬違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有相應的處罰措施。現在很多網站、論壇都不許隨便張貼、發布廣告(免費的那種),出現也會被很快刪除,一旦沒被發現或是網站中出現了有償的違規廣告,則網站也負有相應的責任。現在類似你這種情況的企業、廣告有很多,大多都是民不舉官不糾,除非工商局找到你頭上來。不注冊都已經經營了,還在乎發廣告是不是違規嗎?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原問題:《關于未注冊公司發布商業廣告的問題……》回復于 2022-12-06 11: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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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廣告明顯違反了廣告法第十條第十四條之規定.涉嫌夸大功效廣告應屬違法.違法處罰由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處罰.管轄是違法行為發生地,是按公司登記機關管理.第十條 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第十涉嫌發布虛假廣告
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布虛假廣告。 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外賣沒收到可以要求平臺一賠十嗎?法律依據是哪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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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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