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客戶,貸款還清了,但他和配偶已死亡,他的3個子女要來拿房產證。按我行一貫做法,就是出示公證書,再錄入不動產注銷登記,但他子女說公證費用大,也不能提供得了公證處需要的手續;又不肯找派出所出證明。死亡客戶和他配偶同一戶口本,屬陽西戶籍,戶主是死亡客戶,他3個子女另一戶口本,屬陽江戶籍,戶主是他大兒子。兩個戶口本是獨立的,沒有顯示出任何父子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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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銷戶,戶口本戶主已死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于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六條的規定:1、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居)委會持死亡證明、死亡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我舅舅現在死亡了,他沒有子女,是我安葬的,我有死忙證明和什么證,如果想查他之前銀行的流水需要什么?
這個應該只能衛生站或者村委會開,你找他們具體協商吧。不行就打市長熱線反饋。幾種憑證和取得條件:1、死于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2、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3、非正常死亡配偶死亡,有子女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哪些?
如果沒有遺囑,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再按法定繼承分割,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繼承。例如,妻子死后先分一半給丈夫,剩下的一半再由丈夫、子女和父母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死亡賠償金配偶子女父母咋分配
個人遺產部分,配偶,子女,父母統一順位繼承我想問一下農村戶口本上有戶主和另一個戶口本的人一起,現在重新造房子了,那能不能只寫戶主的名字
我國戶籍制度規定一個常駐地只能有一個戶口本,不管誰是戶主,一個地址可以掛靠親屬子女但不能分戶 追問: 謝謝!我還想問一下為什么兒子可以跟老子分戶? 回答: 兩代人可以分戶,但一個戶口本上不能出現兩個地址,所以分戶也就意味著要兩個戶口本兩個常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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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