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申請勞動仲裁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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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需要交辭職通知書,可以不履行辭職期限規定。即交辭職通知可以直接要求辦結工資和相關手續,索取補償金等,如果企業不配合或拒絕, 你可以將情況寫成書面的東西,帶上能證明你是公司員工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有公司名稱的工衣、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或同事的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等,收集你辭職的相關證件,到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免費)。以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提出辭職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原問題:《企業拖欠工資逼迫解除勞動關系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先辭職嗎》回復于 2022-07-12 16: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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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強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以前的勞動合同,時間日期,以及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即可。但不知道你現在要達到什么結果?除非是事業單位或者國企,私企的話工作肯定是沒了,只能要求一筆補償款。 原問題:《公司單方終止勞動合同,我提出勞動仲裁,該準備哪些材料》勞動仲裁 強制待崗 被迫解除勞動關系
其實,可以直接在仲裁的申請書的第一個請求中,寫明“因什么什么原因”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即可!一般來說沒有不通過(受理)的,即使仲裁不受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不需要多此一舉再給公司發通知了。因為向相關部門(包括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請書就已經符合公司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賠償法律依據 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職工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是《勞動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公司領導惡意針對,能不能申請仲裁解除勞動合同
是否可以申請賠償,主要看雙方勞動合同中所約定的崗位,如果雙方約定的崗位,是勞動者被免的崗位,再下任免決定前,需要征得勞動者的同意,如果未征得勞動者的同意,單位單方面免職,屬于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我已申請勞動仲裁,有相關的律師推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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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