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民事責任。形式責任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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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所以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是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這三種。 另外,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也就是說違約責任和其他民事侵權責任競合的時候,受損害方可以選擇不追究違約責任而追究侵權責任,這個時候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則是具體的侵權行為對應的責任方式,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原問題:《民事責任的承擔形式有哪些種類》回復于 2022-07-21 10: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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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責任被起訴了
那還能怎么辦,第一 你的弄清楚是什么事情被訴訟了啊 第二 看看如果事情不嚴重話就把這個事情解決掉,找訴訟你的人協商看能不能解決 第三 只有去打官司啊,負民事責任就得擔負,服從法院的判決, 第四 你若不服判決可以繼續上訴啊 原問題:《我被刑法上無罪的話能承擔民事責任嘛
意外事件,即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不認為是犯罪。基于一般民法理論:免除民事責任的條件:(1)不可抗力. (2)受害人的過錯. (3)受害人同意. (4)第三人的過錯. (5)意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案例
可以民政部門(民政局)申請登記民間團體。擔心聯盟有同名的或者打著同樣的旗號你可以去商標局注冊商標。成立社會團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 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單位會員混合組成的,會員總數不得少于50個;法院沒有核查就判分公司承擔民事責任,怎么辦??
我國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對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的規定,有人理解為,分公司不能自行承擔民事責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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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