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活不多,單方面減薪,不想在那做了,簽了有合同的,想通過法律解決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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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降低工資是涉及勞動者利益的重要事項,變更勞動合同必須按《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辦。 如果用人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或要求用人單位給你一個書面通知。如果僅憑用人單位口頭說你明天不用來上班了,你就不來的話,到時用人單位會說是沒有人說過不讓你上班,是你自己曠工數日,按你自動離職處理了。 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二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三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8、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范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89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單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后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特別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原問題:《有簽勞動合同,因為公司單方面降低我的工資,我不滿,拒絕做本職工資,所以單位要除名,我可以要求賠償嗎?》回復于 2022-12-04 09: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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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合同不想做了要提前說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原問題我今天簽了合同 突然不想做了 要付違約金嗎
2、合同已經解除,對方還能主張違約嗎? 同法官溝通過,法官認為,在第一個案子中,是我方提出了訴求,對方沒有提出他的訴求。對方具有反訴或者再訴的權利,因此對方可以提出再訴。而且對方主張的違約金,在第一個案子中是不涉及的,因此他是可以主張的。我與中介簽了一個委托售房的合同,現在我不想賣了,能單方面取消合同嗎
具體要看房屋委托銷售合同的內容!想問一下,中介在收取客戶定金的時候是不是已經征得你的同意了?如果是的話,你現在說不賣,其實是陷中介于不義,拋開我們對中介的世俗眼光,作為一個中間人,他們在你的委托之下,幫你完成了一筆交易,你應該感謝才是!如果你好我與退房公司簽了委托合同,后面我不想退了
您好!退房是肯定可以辦理的.但你單方面的提出解除合同,開發商會追究你的違約責任,具體賠償你可以查看你們所簽定的購房合同中違約條款的約定. 不過建議你直接找中介公司把你的房子轉出去,這樣對你來說并沒有損失的.但開發商在變更合同的過程中會收取一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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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