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職后工資發放問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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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基本工資一定要給的,效益工資就難說了,沒什么規定一定要給的另外公司如果的確有規章制度說明什么情況屬于嚴重違反規定,并且員工違反規定的情況屬實,公司可以辭退員工,也不需要給補償《勞動合同法》有規定: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原問題:《離職后工資問題》回復于 2022-11-04 10: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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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工資發放問題
如果是按你說的情況,剩余的5天你都滿勤出勤的,就是200*5=1000元,那也就是說次月10號發工資的時候會發放你上個月的應得薪資為1000元。但具體發不發,得看你們公司的薪資計算的方式,大多企業是出勤未滿七天的,計算到下個計薪期一起發放。離職后工資拖欠不發放
網友提問: 原公司要更換辦公地點,我于是申請離職,辦好手續之后我又找了家公司,與原公司的性質相同。現原公司以我違反保密協議規定不給我發公司甚至要起訴我(事實上公司給我們簽訂保密協議后并沒有給我任何補償,保密協議上也沒有提補償的相關內容),請自離后補辦離職后扣三天工資
你說的自離是你自行向單位提出離職嗎?還是什么原因離職后補離職手續? 如果你是正式員工離職,按法律規定應當提前30日通知單位(試用期應當提前3天告知單位),在這期間你仍需要在崗工作,包括辦理工作交接等,如果你提出離職申請后未經公司同意而擅自不勞動仲裁,離職后工資按照31天發放
提前三十條通知公司并不意味著通知了就可以離開公司,還要辦理相應的工作交接手續,或者等公司招到合適的人代替你的崗位,在這30天內還是需要正常上班的公司通知你辦完離職手續后你就可以離開公司。工資會結算到你離開公司的那一天,如果拖欠工資的話,可以離職后工資發放不合理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試用期依法離職用人單位要求兩個月后才發放工資屬于用人單位非法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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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