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營企業,退休前被判處緩刑,是否影響社保視同繳費工齡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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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被司法機關判處緩刑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要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原問題:《判處緩刑后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退休工齡如何計算》回復于 2022-10-12 1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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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緩刑人退休時視同繳費能計算嗎
妥善處理參加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人員被判刑后的養老保險問題,根據市勞動保障局《關于參加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被判刑后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泉勞社[2008]155號)精神,現就參保人員被判刑后的養老保險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以前判過緩刑企業職工現在退休視同繳費年限受影響嗎
開除公職和刑滿釋放人員服刑前后的交費年限和工齡在養老保險計算方法中還能合算嗎 # 參考答案: 1、被原單位開除公職或刑滿釋放后經勞動人事部門正式批準錄用為全民、大集體職工或企業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齡。 2、開除公職處了緩刑被開除的公職人員,視同繳費和年限會被清零嗎? 處了緩刑的公職人員可正常辭職嗎?(以確保社保視同繳費年限不被凊零。
國家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他們受處分以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開除公職或刑滿釋放人員,開除或判刑前原單位和個人已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并已實際繳費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繳費年限可同開除被叛緩刑工齡如何計算?
妥善處理參加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人員被判刑后的養老保險問題,根據市勞動保障局《關于參加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被判刑后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泉勞社[2008]155號)精神,現就參保人員被判刑后的養老保險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釋刑后被開除,個人繳費前視同繳費年限能認定嗎?
在職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期間的,服刑之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個人帳戶予以保留。在服刑期間應停止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刑滿釋放后可以繼續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服刑前后的實際繳費年限可以合并計算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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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