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懷疑原告欠條有異議,想申請鑒定。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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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師被告人對原告借條產生異議,由哪方提出字跡鑒定申請
展開全部【案情】李某以劉某借款未還為由,起訴要求劉某立即歸還借款,并提交了署有劉某簽名的借條一份。審理中,李某認可借條主文內容為自己所寫,但表示簽名為劉某親筆簽名。劉某則否認借條上的簽名系其本人書寫,遂引發爭議。而應當由誰申請筆跡鑒定成為了被告提交管轄權異議 原告申訴被告的這個管轄權異議
對該異議進行答辯被告要求原告提供簽字鑒定
因為案件已經開庭,那么法官有權決定是否同意當事人的鑒定申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 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鑒定或者勘驗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原告劉東翔被告劉正,魯宗岳申請管轄異議案的承辦人?
被告可以提起回避申請,是否批準由法院決定了。通常無正當理由,是不會批準的。 上述分析供參考,需要具體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分析。咨詢完畢請及時采納結束咨詢。 原問題:《民事訴訟案被告方對承辦人有異議,要求更換承辦人,程序該怎么??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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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