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調崗后增加工作量,導致不得不主動提出的離職有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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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好!變相調崗、降職,迫使員工自動離職,這種能提出賠償嗎?
這里面有幾個問題,需要搞清楚,才能回到你的這個問題1、有好多這樣的情況:簽訂勞動合同時,合同里寫,公司根據公司需要,調整員工崗位,員工必須執行等等的條款,這段話其實是有違勞動合同法,屬于排除自己的義務,主張自己的權利。那么在實際工作中,你干增加工作量,逼迫離職
你主動離職,沒有任何福利待遇,但是公司辭退,只要你沒有犯過大過失,它就需要承擔責任,支付你工資(即工作1年辭退需給1月薪水,如此以來,最多不超過6個月)它加大工作量,無法在擠兌你主動開口離職,你忍無可忍可以走或是就拖拖拉拉應付了事。 原問題被公司調崗,離職可以申請賠償嘛
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內容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所以公司強制調崗的行為違法合同約定,可以此理由被迫辭職,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有明確的崗位約定,單位沒有經過同意調離崗位,建議及時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不去就會構成曠工自動離職的,以單位的調檔通知外地調崗 不去就離職
這得具體分析了,如果你跟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具體約定工作地點和指定部門崗位,那么公司是有權進行調崗的,這種情況下你去申請仲裁可能勝算也不大。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指定崗位和待遇,公司就不能隨意要求你調崗,這種情況下申請仲裁的勝算就比較大,不被迫調崗降薪或離職
1、勞動合同到期滿一個月未續簽的,應該自滿一個月至補丁勞動合同的次日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不補訂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賠償金;勞動者不補訂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2、調崗降薪是變更勞動合同,需經勞動者同意,未經勞動者同意降低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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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