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年假折算方法=(離職日期-本次年假期限開始日):365×本次年假可休額度員工2011/3/1入職,2013/10/21離職,本次年假期限:2013/3/1-2014/2/281820大次年價可休額庭二(2018.1021-201331):365×6=38二-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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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后年假未休有補償嗎
辭職未休年休假可以要求公司進行補償。 在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按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假天數并支付工資報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除外)。 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員工年假休后扣錢
1、休年假要扣滿勤和補貼還要扣工資是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行為。 根據《職工帶薪休假條例》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即:職工在休年休假期間的工資、津貼(不含中夜班津貼、保健津貼)、效益工資按正常出勤發放。 2、《職工帶薪年單位規定休年假之后再隔5個月才能休產假,這樣合法嗎?產假是365天
員工休了3個?月產假,她還享有當年年假嗎?產假與年假沖突嗎?這是許多工作女性所關心的問題。有的單位以年假規定:“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為由,不給休產假的女職工年假,這樣有道理嗎? 針對這一離職前未休完的年假是否可以已工資的形式折現
你是想把2018年沒休年假的天數。折算成一定的錢返給你。這個不行。年假本身就是帶薪休假的。就是說你休與不休。錢都已經發給你了。盡管你因為工作原因或者是其他原因沒有休。那么這個也不能折算現金了。 原問題:《2018年未休年假,2020年離職時年假應休未休,有什么資格享受年假
以下供參閱 點下采納 實際補償 包括上班工資100% 另加200%加班費 為三倍補償《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相關罪名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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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