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合同約定三個月,現在想走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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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右手中指斷了 沒簽合同 老板現在只想走200的商業險
在廠里上班沒有交任何保險也沒有簽合同,中指斷了一節,公司不僅僅需要承擔責任,還需要進行經濟賠償,由于公司沒有和你簽訂還需要進行沒有簽訂合同工作期間的雙倍工資的賠償,你和公司老板協商不成的,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 原問題:《在現在單位拖欠我工資,我想走被迫解除勞動合同,請問可以嗎
1、雖然法律規定員工有提前30天通知合法辭職的權利,但并不否定合法辭職仍構成勞動合同的違約,企業因員工辭職遭受損失的,可以要求員工承擔損失。但企業應申請勞動仲裁,不能自行扣這扣那。另外,由于勞合法既禁止違約金,又禁止收押金或擔保,企業在實踐試用期勞動合同約定三個月后購買五險是否合法
公司規定入職滿3個月才能給員工買社保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臨時工在約定時間里可以辭職嗎
臨時工在簽定合同期內辭職,如果勞動者是正常的辭職,并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沒有簽訂培訓協議,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進行一定培訓的,勞動者是不算違約的,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一、個人提出離我是勞務合同,用人單位沒有按合同約定提前30天通知解聘可以嗎
有幾種情形必須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才能解除勞動合同。除此之外其他情形,是不需要提前通知,可以直接解除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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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