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局惡意不執行造成損失,申請國家賠償!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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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有個程序叫做“執行反轉”,意思是如果發生執行錯誤的,可以由法院責令將執行錯誤的標的退回。參見法條: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執行完畢后,據以執行的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被人民法院撤銷的,對已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 2、“國家賠償”中有個程序叫“民事執行程序中的國家賠償”,意思是法院在民事、行政訴訟過程中,造成當事人人身、財產損害的(包括執行錯誤或者給當事人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受損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參見法條: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八條: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的強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對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錯誤,造成損害的,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的程序,適用本法刑事賠償程序的規定。 3、你要先弄明白幾個問題:法院的執行是給申請執行人造成損害、還是給被申請執行人造成損害?是造成了人身上的損害,還是造成財產損失?符合上述第1種情形(多用于對被申請執行人造成財產損失),還是符合上述第2種情形(可同時用于對被申請執行人或申請執行人造成損害,不限人身或財產損害)? 4、弄明白后,有法可依了吧,去努力維護自己的權益吧!加油。 5、《民事訴訟法》全文:china/policy/txt/2007-10/29/content_9139262.htm 《國家賠償法》全文:baike.baidu/view/955149.htm 原問題:《因為執行法官執行不力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怎么辦?》回復于 2022-05-17 15: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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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法官拖延執行造成的損失誰承擔
你要掌握法官拖延執行的證據,也要掌握被執行人的財產分布情況,要實際的證據,如果證據充足,可以向上一級法院起訴,法律是公正的,同時不要隨意浪費法院的人力資源,如果確認法院拖延執行,可在上一級法院要求當地法院道歉并賠償損失, 原問題:《被執行人法院執行局不給執行
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欠錢不還,執行局不執行
一般情況下,敗訴方有錢,而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因本人申撤銷執行,法院拒絕撤銷,造成其協議無效而造成損失,可以起訴法院嗎?
不一定能支持。法律上對于履行費用是有個限制性規定的,就是必須是“合理必要開支”。同時,法律對于“受害方故意擴大的損失”是不予支持的。而首先,申請執行不一定非要律師,自己就可以。而且這比打官司本身對律師的依賴性更低。因為申請執行已經有生效判決法院執行局,以人事調動為由。不執行案件,怎么辦?
法律問題:朋友借錢一直未還,我選擇了到法院起訴,可是法院已經做出判決快三年了,被告就是不肯還錢我該怎么辦呢? 蔡律師: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啟動執行程序后,還需要你積極向執行局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許律師:可以申請法院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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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