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如果醫院拒接危重病人導致死亡的醫院應當承擔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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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醫療機構的過錯推定責任(即在醫療機構不能證明他們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推定其有過錯,應承擔賠償損害責任。凡在適用推定過錯責任的場合,醫療機構要不承擔責任必須就自己無過錯負舉證責任)的情形:基本規定:《侵權責任法》第54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侵權責任法》第58條規定了三種特別情形下醫療機構過錯推定責任:1.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的規定;2. 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3. 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4. 免責事由:1. 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2. 患者或者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也有過錯者,相應責任。3. 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等緊急情況盡到合理診療義務者。4. 限于當時的醫療水平您所問的情形屬于免責事由的第三個情況: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等緊急情況盡到合理診療義務。也就是說,此時患者的死亡屬于合理風險內,不是醫生重大過失造成的死亡,醫療機構不負責任。這年頭醫生很不容易的,能在家屬沒有同意的緊急情況下為了救人而繼續搶救而不是拖著等家屬來,已經是醫德的表現了。從上面的回答也可以看出法律還是偏向于保護患者多于醫療機構的。希望體諒他們。如果滿意請采納我的回答。 原問題:《緊急情況下,未經患者同意,醫生進行搶救,導致患者死亡,需要度法律責任嗎》回復于 2023-01-06 05: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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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請問如果醫院拒接危重病人導致死亡的醫院應當承擔責任嗎
醫療機構的過錯推定責任(即在醫療機構不能證明他們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推定其有過錯,應承擔賠償損害責任。凡在適用推定過錯責任的場合,醫療機構要不承擔責任必須就自己無過錯負舉證責任)的情形:基本規定:《侵權責任法》第54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您好,請問醫院因為疫情防控只接收發熱病人不接收危重病人,延誤時間導致危重病人死亡怎么辦
醫院拖延搶救時間導致人死亡,是否屬于醫療事故,我想是屬于醫療事故,但你無法追究其責任,因你難舉證醫院存在故意拖延搶救時間.因為醫院接收的病人很多,你說你是危重病人,醫生他也是危重病人,醫生的人手有限,總得一個一個的來。除非你有足夠證據,再說如果醫院因病人病情嚴重導致醫院拒接合理嗎
在偏遠地區,許多醫院設備交差,因此會拒絕病情嚴重或者危機的病人。但醫院不能置之不理,需作簡單的指導或者護理,因為急救病人一般受傷或者是突發性的急病發作需要正確的處理,以保護病人的生命得以延續,以這個為前提送往高級的醫院治療。如,病人是傳染病在工地干活的工人,突發腦溢血,送醫院搶救,現在病人還在醫院住院,請問,公司是否為病人承擔責任?
1. 有責任,只要是因為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公司都有責任。2.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3. 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亦稱職業傷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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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