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不在了有繼母兒子怎么繼承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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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如果你父親生前立有遺囑,那么以遺囑為準,如果沒有遺囑那么按法定順序來繼承。你父親現在的配偶也就是你繼母(不管是幾婚)以及父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非婚生子,以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還有你父親的父母(包括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都是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一般來說,同一序位的繼承人之間的分配原則是等比例分配的。 二,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三,繼承開始后的分配原則: (一)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應當均等。即各繼承人在對被繼承人所盡扶養義務和各自經濟狀況、勞動能力大致相同的情況下,對遺產應作大體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遺產。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應當予以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屬于繼承人雖然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也愿意盡扶養義務,但由于被繼承人有獨立生活來源,明確表示不需要該繼承人提供生活來源和勞務的情況;屬于被繼承人確實需要接受繼承人扶養,繼承人也愿意對其進扶養,但由于繼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難且缺乏勞動能力的人,因而無法對被繼承人盡扶養義務的情況,分配遺產時,不能取消或減少他們的應得的遺產份額。 (4)經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原問題:《父親過世后關于繼母和子女的遺產繼承問題》回復于 2022-05-24 21: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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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去世繼母有權繼承我父親婚前財產如果繼母也去世繼母的女兒是不是就無法繼承她母親的份額就無權繼承我父親婚前房產?
有權繼承婚前財產,其女兒可以繼承。具體可以選擇律師服務咨詢土地確全兒子名下,父親去世后繼母有土地繼承權嗎
土地確權,兒子己分戶,土地確在了父母名下,承包地兒子不能繼承。一、承包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是村集體分給本村農戶承包的,農民有經營權,沒有處分權,是不能作為個人財產繼承的。二、土地的續包規定:1、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內,與承包人在同父親去世,繼母有房,父親名下的承租房繼母能繼承嗎
展開全部先看存款是否你的父親再婚后取得,是的話,屬于婚后共有,你爹和繼母各自有一半權益,如果是他再婚之前存款,就是屬于他個人,你爹去世,先看有無遺囑指定繼承,有的話,依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按照繼承法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繼母離婚后,房產分割各一半,后復婚,現在父親去逝后,房產如果繼承
首先你要搞清楚,你父親去世的時候,你繼母不是繼承四分之三,她實際繼承的應該是四分之一才對,而另外的四份之二則原本就屬于她,這是因為你父親和她在婚姻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里面有她一半的份額,而另一半才是你父親的財產,屬于你父孩子有父親遺產繼承權嗎,殘疾。繼母不給。攆出家
有法定繼承權。可以起訴繼母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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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