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排待崗,沒有安排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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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因正當理由沒有服從單位安排,有權將其待崗嗎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職工待崗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對在何種條件下企業可以安排職工待崗的情形進行合理規定,其實質是對勞動合日內容的一種協商變更。 勞動仲裁部門對于待崗問題,一般是不受理的,作為勞動者,只要用人單位給繳企業是否可安排員工待崗,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具體怎么操作 企業是否可以安排員工待崗,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我國目前的勞動法律中,并沒有“待崗”的概念或者規定。 所謂的“待崗”是指用人單位停工停產,員工處于等待恢復生產后上崗的意思。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你好,請問一下,公司安排員工待崗合法嗎
待崗:是指職工在與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的前提下,離開原崗位,并且暫時不安排新工作崗位的情形。 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58條規定:“企業下崗待工人員,由企業依據當地政府的有關公司調崗本人不同意。公司可以以不服從工作安排我安排我待崗,發最低工資嗎
是啊,我回家生完孩子后,產假休完去報道上班,那個月正好換了新領導,我原來的崗位木有了,給我安排了一個沒有人愿意去的崗位,本來孩子就小,沒辦法,只能沒去上班,給的最低的基本工資(至少五險一金單位給交了)在家帶著也不是辦法,兩個孩子開銷大,找了產假結束后,原崗位取消了,公司安排干業務,之后由于業務業績不好,讓待崗,待崗一月后公司安排讓當安保,不想去當安保,怎么應對
我老婆的情況和你差不多,雖然說產假期間保留待崗,但是畢竟是單位,在崗位空缺的時候還是需要填補,但是我們單位有明文規定,工傷、產假、長假等復崗后由人事科管理,我老婆休完產假回去后原崗位已經有人代替了,人事科負責調配新崗位,這是我們單位有規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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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