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店7到8月的全勤獎以這次8月28號的疫情為原因,老板不給我們,這個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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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們在火鍋店上班,疫情期間老板不給我們發工資,我想問一下我們能問老板要嗎?
可以,寫好勞動仲裁申請,去找地區的勞動仲裁局,需要提供證明你們的雇傭關系的證據,考勤表就可以,如果有的話還可以補充勞動合同(這個應該有,沒有這個單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工作服,其他勞動者的證人證言;未發放工資的證據(如銀行卡記錄,工資發放單私人公司把全勤獎設置為總公司的1/5 合理嗎
這是公司激勵員工考勤滿勤的一種管理手段,法規里面沒有詳細約定,不涉及違法! 勞動合同法里面只是對最低工資、加班費計算基準、工資發放周期及形式有詳細約定! 原問題:《公司設過高的全勤獎是否合理?》酒店以疫情為理由漲價,合理嗎?
回文單位:物價局辦理時間:2010-04-07處理結果:林先生:您好!感謝您對物價工作的監督與支持。對于您提出的清明期間,博羅到觀音閣票價是否合理問題,答復如下:根據最新的有關客運票價管理規定,博羅到觀音閣票價屬于政府定價范疇,于2010年你好,我在當地給一個廠里干了半個多月活,但沒領到工資。工程是包給外地的老板,但在這里管理干活的是老板用的人,我們是這個管理者用的。完工后這個老板和這個管理者都不給我們工資,管理者巳跑了,老板說我們不是他用們不給我們工資,請問我們該怎么辦?
去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訴吧,拿回該得的工資和補償后就離開這個公司。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你可以隨時辭職,拿到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由于你沒和公我們是勞務派遣到用人單位的小時工,由于疫情原因隔離有補償嗎?
勞動者和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勞動者因疾病不能繼續上班,勞動者應當依法享有醫療期,醫療期內派遣單位不得解除勞務合同,應當依法支付病假工資,用工方不會有補助。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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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