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外聘技術員,我的勞動合同是一年一簽,在這個單位已經工作4年了,我想問一下,單位解聘,或者勞動合同到期不續(xù)簽會有什么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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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單位的說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合同法之第二條規(guī)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zhí)行。所以事業(yè)單位應該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同時應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2、根據勞動合同法之第十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你已經在單位工作了3年,雖然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所以你們有權要求單位為你們繳納社會保險,同時如果單位想解除勞動合同的,你們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同時還就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 原問題:《關于事業(yè)單位外聘人員合同以及勞保》回復于 2022-09-22 17: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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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xù)簽,如何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情形:1、公司維持或者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xù)簽賠償金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一)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用人單位無故不續(xù)簽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xù)簽怎么辦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不再與職工續(xù)簽而導致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當然,如果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合同到期,單位不續(xù)簽,有經濟補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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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