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那些手續
婚姻家庭江蘇 宿遷2025-07-01 06:58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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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離婚有兩種方式,若雙方能協商一致的,可采取協議離婚。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只能選擇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具體辦理方式為:雙方先就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一致意見。而后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直接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的具體辦理方式為:原告準備好民事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清單等相關證據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后通知對方應訴,組織庭審后做出是否同意離婚的判決。法院出具離婚判決生效后,便具有解除婚姻關系的效力。無需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起訴離婚,到法院作出離婚判決前,婚姻關系仍然存續,需要盡到夫妻忠實義務,不能與婚外異性同居,避免惹禍上身。 原問題:《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回復于 2022-10-28 1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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