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乙方,涉于培訓合同,由于以解除培訓,現希望撤銷合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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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支付了培訓費,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雖然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培訓并支付了培訓費,約定了服務期,但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法定過錯,勞動者據此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附: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原問題:《與公司培訓協議違約金的賠付問題》回復于 2022-11-23 02: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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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因培訓合同期未到 解除合同賠錢
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勞動者應當按照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必須提供發票),并且,公司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也不能因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而要求勞動者賠償該合同之前我是乙方,現在涉于內訓協議糾紛,我了解到培訓協議必須是專項培訓,專項培訓中需要有憑證的培訓費,這個有憑證的培訓費是如何定義的
您好: 根據您的協議來看“2. 依上述協商,乙方聘用工種CNC操機及編程,故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培訓費4200元人民幣(此培訓費以做機床、刀具損耗及教材一份之用,并不予退還)”這是在簽訂協議時的條款。您所繳納的錢款不能得到償還。 解決的辦法我是乙方,涉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最后兩款規定情形的,勞動者無需書面通知即可直接解除勞動關系。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我是乙方,涉于勞動合同
當然可以起訴了。可以申請法院要求公司出示勞務合同,具體規則是: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上面要求有對方公司保存的勞務合同,勞務合同的內容(工資什么的)、證明目的,線索,你方不能提供的理由。如果法院采納,則有兩種結果。第一,公司提供,按勞務合同來。第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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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