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自己的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存在欺詐行為
勞動爭議江蘇 南通2025-07-01 19:1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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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解除勞動合同時存在欺騙行為,如果該欺騙影響勞動合同的解除或者影響勞動者的利益,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七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并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ㄒ唬┮虼_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ㄈ┮虺?、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ㄋ模┮蚬ぷ鲿r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ㄎ澹┮騽趧訄蟪辍⒐t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原問題:《解除勞動合同時存在欺騙行為,那該協議合不合法》回復于 2022-10-26 19: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