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半個月沒簽合同辭退違法嗎,以及有沒有賠償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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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無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過錯情形,可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每工作一年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支付你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經濟補償金,N;如未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 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無需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 原問題:《個人單位一月零半個月把我辭退,并且沒有簽合同,是否應該給予賠償》回復于 2022-11-16 17: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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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半個月沒簽合同被辭退,告知工資下個月20號發放
協商一致屬于合法,現實中一般都是按照月結時間一起發放勞動者工資。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無法協商一致,那么勞動者應當收集證據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仲裁,入職倆個月沒簽勞動合同現在老板要辭退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交社保,2、公司以不適合的理由辭退,屬于違法辭退可以要去兩倍的經濟補償金,即一個月工資。3、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你好,入職半年沒簽合同,后來老板跟別人合并,合同簽了半年,現在公司辭退,怎么賠償
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有入職函,但沒簽勞動合同?
沒簽勞動合同,沒寫辭職報告的情況下不干了,至少得面上打個招呼得到口頭批準是吧?不然影響公司業務損失多少已經產生,公司拒絕給工資,你除了認栽,也不受勞動法保護了 原問題:《工作的時候只填寫了入職報告,沒有簽勞動合同,沒有寫辭職報告的情況下不干員工入職3天發現不合適,辭退他,合法嗎
工資是員工向公司提供勞動所應獲得的對價,只要你上班了,提供勞動了,就應該得到相應的報酬,工作1天有1天的工資,3天有3天的工資,公司制度這樣規定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當然無效。至于辭退,公司說你不適合崗位,那要看公司在你入職的時候有沒有告訴你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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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