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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

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2003年12月2日)前言為促進內地①(注①:《安排》中,內地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部關稅領土。)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雙方"")經
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
(2003年12月2日)
前言
為促進內地①(注①:《安排》中,內地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全部關稅領土。)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雙方"")經濟的共同繁榮與發展,加強雙方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貿聯系,雙方決定簽署《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標
通過采取以下措施,加強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香港”)之間的貿易和投資合作,促進雙方的共同發展:
一、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
二、逐步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上所有歧視性措施;
三、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
第二條 原則
《安排》的達成、實施以及修正應遵照以下原則:
一、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
二、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
三、順應雙方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需要,促進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四、實現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繁榮;
五、先易后難,逐步推進。
第三條 建立與發展
一、雙方自2004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安排》下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具體承諾。
二、雙方將通過不斷擴大相互之間的開放,增加和充實《安排》的內容。
第四條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中特定條款的不適用
雙方認識到,內地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內地企業的生產與經營活動已經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雙方同意《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第15條和第16條,以及《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工作組報告書》第242段的內容不再適用于內地與香港之間的貿易。
第二章 貨物貿易
第五條 關稅
一、香港將繼續對原產內地的所有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
二、自2004年1月1日起,內地將對附件1中表1列明的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
三、不遲于2006年1月1日,內地將對附件1中表1以外的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具體實施步驟載于附件1。
四、任何根據本條第三款取消進口關稅的貨物應補充列入附件1中。
第六條 關稅配額和非關稅措施
一、一方將不對原產于另一方的進口貨物采取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不符的非關稅措施。
二、內地將不對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實行關稅配額。
第七條 反傾銷措施
雙方承諾一方將不對原產于另一方的進口貨物采取反傾銷措施。
第八條 補貼與反補貼措施
雙方重申遵守世界貿易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及《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16條的規定,并承諾一方將不對原產于另一方的進口貨物采取反補貼措施。
第九條 保障措施
如因《安排》的實施造成一方對列入附件1中的原產于另一方的某項產品的進口激增,并對該方生產同類或直接競爭產品的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該方可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后臨時性地中止該項產品的進口優惠,并應盡快應對方的要求,根據《安排》第十九條的規定開始磋商,以達成協議。
第三章 原產地
第十條 原產地規則
一、適用于《安排》下貨物貿易優惠措施的原產地規則載于附件2。
二、為保證貨物貿易優惠措施的實施,雙方決定加強和擴大行政互助的內容和范圍,包括制訂和實施嚴格的原產地證簽發程序,建立核查監管機制,實行雙方發證和監管機關聯網、電子數據交換等措施,具體內容載于附件3。
第四章 服務貿易
第十一條 市場準入
一、一方將按照附件4列明的內容和時間對另一方的服務及服務提供者逐步減少或取消實行的限制性措施。
二、應一方的要求,雙方可通過協商,進一步推動雙方服務貿易的自由化。
三、任何根據本條第二款實行的服務貿易自由化措施應補充列入附件4
第十二條 服務提供者
一、《安排》中“服務提供者”的定義及相關規定載于附件5。
二、任何世界貿易組織其他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如系根據一方的法律所設立的法人并在該方從事附件5中規定的“實質性商業經營”,則有權享受另一方在《安排》下給予該方服務提供者的優惠。
第十三條 金融合作
雙方采取以下措施,進一步加強在銀行、證券和保險領域的合作:
一、內地支持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及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將其國際資金外匯交易中心移至香港;
二、支持內地銀行在香港以收購方式發展網絡和業務活動;
三、內地在金融改革、重組和發展中支持充分利用和發揮香港金融中介機構的作用;
四、雙方加強金融監管部門的合作和信息共享;
五、內地本著尊重市場規律、提高監管效率的原則,支持符合條件的內地保險企業以及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其他企業到香港上市。
第十四條 旅游合作
一、為進一步促進香港旅游業的發展,內地將允許廣東省境內的居民個人赴港旅游。此項措施首先在東莞、中山、江門三市試行,并不遲于2004年7月1日在廣東省全省范圍實施。
二、雙方加強在旅游宣傳和推廣方面的合作,包括促進相互旅游以及開展以珠江三角洲為基礎的對外推廣活動。
三、通過合作,提高雙方旅游行業的服務水平,保障游客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專業人員資格的相互承認
一、雙方鼓勵專業人員資格的相互承認,推動彼此之間的專業技術人才交流。
二、雙方主管部門或行業機構將研究、協商和制訂相互承認專業人員資格的具體辦法。
第五章 貿易投資便利化
第十六條 措施
雙方通過提高透明度、標準一致化和加強信息交流等措施與合作,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
第十七條 合作領域
一、雙方將在以下領域加強合作:
1.貿易投資促進;
2.通關便利化;
3.商品檢驗檢疫、食品安全、質量標準;
4.電子商務;
5.法律法規透明度;
6.中小企業合作;
7.中醫藥產業合作。
二、本條第一款所列領域的具體合作內容載于附件6。
三、應一方的要求,雙方可通過協商,增加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合作領域或內容。
四、任何根據本條第三款增加的領域或內容應補充列入附件6。
第六章 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例外
《安排》及其附件所載規定并不妨礙內地或香港維持或采取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相一致的例外措施。
第十九條 機構安排
一、雙方成立聯合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由雙方高層代表或指定的官員組成。
二、委員會設立聯絡辦公室,并可根據需要設立工作組。聯絡辦公室分別設在中央人民政府商務部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工商及科技局。
三、委員會的職能包括:
1.監督《安排》的執行;
2.解釋《安排》的規定;
3.解決《安排》執行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爭議;
4.擬訂《安排》內容的增補及修正;
5.指導工作組的工作;
6.處理與《安排》實施有關的任何其他事宜。
四、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例會,并可在一方提出要求后30天內召開特別會議。
五、雙方將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安排》在解釋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委員會采取協商一致的方式作出決定。
第二十條 雜項
一、除非《安排》另有規定,依據《安排》采取的任何行動不應影響或廢止一方依據其作為締約方在其他協議下所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二、雙方應努力避免增加影響實施《安排》的限制性措施。
第二十一條 附件
《安排》的附件構成《安排》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二條 修正
根據需要,雙方可以書面形式修正《安排》或附件的內容。任何修正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條 生效
《安排》自雙方代表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
《安排》以中文書就,一式兩份。
《安排》于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在香港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務部副部長 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
安民(簽字) 梁錦松(簽字)
附件1
關于貨物貿易零關稅的實施
一、根據《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就貨物貿易中零關稅的實施制定本附件。
二、香港繼續對原產內地的所有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
三、內地自2004年1月1日起分階段對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指符合《安排》附件2規定的貨物。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授權發證機構按照香港法例的有關規定簽發《安排》下的原產地證書。進口享受《安排》中零關稅的貨物時,進口人應按照《安排》附件3的規定向內地海關提交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或授權發證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書。
四、自2004年1月1日起,內地將對本附件表1列明的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表1是本附件的組成部分。內地稅則稅目調整時,表1的稅則號相應進行轉換。香港的生產企業提出要求享受零關稅貨物的申請時,應依照當年的內地稅則號提出。
五、不遲于2006年1月1日,內地將對本附件表1以外的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一)申請和核查
1.自2004年1月1日起,香港的生產企業可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有關規定,向香港工業貿易署提出要求享受零關稅貨物的申請。
2.申請企業應向香港工業貿易署提供貨物名稱和生產能力或預計生產情況的資料和數據。
3.香港工業貿易署及香港海關應對申請企業提供的資料和數據進行核查和認定,按照現有生產貨物和擬生產貨物分別匯總。
(二)確認和磋商
1. 每年6月1日前,香港工業貿易署應將其分別匯總的貨物名稱、生產能力或預計生產情況的資料和數據提交商務部。
2. 商務部在收到香港工業貿易署提交的上述材料后,應會同內地有關部門與香港工業貿易署在當年8月1日前共同核定和確認貨物清單。
3. 貨物清單確認后,海關總署應與香港工業貿易署就有關貨物的原產地標準進行磋商。雙方應于當年10月1日前完成原產地標準的磋商。
(三)公布和實施
1. 對香港現有生產的貨物,根據雙方達成的一致意見,內地將貨物清單及相應的原產地標準分別補充列入本附件表1和附件2表1。自完成磋商后第二年1月1日起,內地根據香港發證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書,準予有關貨物按照《安排》零關稅進口。
2. 對擬生產的貨物,根據雙方達成的一致意見,內地應將有關貨物的原產地標準補充列入附件2表1。申請企業正式投產后,經香港工業貿易署和香港海關核查,由香港工業貿易署通知商務部,經雙方共同確認,內地將有關貨物清單補充列入本附件表1。自雙方確認后第二年1月1日起,內地根據香港發證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書,準予有關貨物按照《安排》零關稅進口。
3. 雙方應于每年12月1日前公布磋商確認的貨物清單及原產地標準。
(四)香港工業貿易署每年6月1日后向商務部提交資料要求享受《安排》零關稅的貨物,降稅安排順延一年。
六、當因執行本附件對任何一方的貿易和相關產業造成重大影響時,應一方要求,雙方應對本附件的有關規定進行磋商。
七、本附件自雙方代表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
本附件以中文書就,一式兩份。
本附件于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在香港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務部副部長 香港特別行政區財政司司長
安民(簽字) 唐英年(簽字)
表1
內地對原產香港的進口貨物實行零關稅的產品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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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內地2001年 │ 貨 名 │內地2003年│內地2004年 ┃
┃ │稅則號列 │ │最惠國稅率│《安排》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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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1050000 │ 冰淇淋及其他冰制食品不論是否含可可 │ 24.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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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7100054 │ 潤滑油 │ 6.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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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8433000 │ 金化合物 │ 5.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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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30041011 │ 氨芐青霉素制劑 │ 6.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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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30041012 │ 羥氨芐青霉素制劑 │ 6.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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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30041013 │ 青霉素V制劑 │ 6.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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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30041019 │ 其他青霉素 │ 6.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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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30041090 │ 其他已配劑量含有青霉素或鏈霉素藥品 │ 6.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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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30049054 │ 清涼油 │ 3.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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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30049059 │ 其他中式成藥 │ 3.0 │ 0 ┃
┠──┼──────┼────────────────────────┼─────┼──────┨
┃ 11 │ 30049090 │ 已配定劑量的藥品 │ 4.0 │ 0 ┃
┠──┼──────┼────────────────────────┼─────┼──────┨
┃ 12 │ 32041600 │ 活性染料及以其為基本成分的制品 │ 9.6 │ 0 ┃
┠──┼──────┼────────────────────────┼─────┼──────┨
┃ 13 │ 32041700 │ 顏料及以其為基本成分的制品 │ 6.5 │ 0 ┃
┠──┼──────┼────────────────────────┼─────┼──────┨
┃ 14 │ 32064900 │ 其他無機著色料及其制品 │ 6.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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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32081000 │ 溶于非水介質的聚酯油漆及清漆等 │ 1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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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32089090 │ 溶于非水介質其他油漆、清漆溶液 │ 10.0 │ 0 ┃
┠──┼──────┼────────────────────────┼─────┼──────┨
┃ 17 │ 32100000 │ 其他油漆及清漆;皮革用水性顏料 │ 1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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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32151900 │ 其他印刷油墨 │ 8.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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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33029000 │ 其他工業用混合香料及香料混合物 │ 21.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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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33030000 │ 香水及花露水 │ 18.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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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33041000 │ 唇用化妝品 │ 18.3 │ 0 ┃
┠──┼──────┼────────────────────────┼─────┼──────┨
┃ 22 │ 33042000 │ 眼用化妝品 │ 18.3 │ 0 ┃
┠──┼──────┼────────────────────────┼─────┼──────┨
┃ 23 │ 33043000 │ 指(趾)甲化妝品 │ 21.7 │ 0 ┃
┠──┼──────┼────────────────────────┼─────┼──────┨
┃ 24 │ 33049900 │ 其他美容化妝品 │ 22.3 │ 0 ┃
┠──┼──────┼────────────────────────┼─────┼──────┨
┃ 25 │ 35069900 │ 其他未列名的調制膠、粘合劑 │ 15.0 │ 0 ┃
┠──┼──────┼────────────────────────┼─────┼──────┨
┃ 26 │ 38099100 │ 紡織工業用其他未列名產品和制劑 │ 6.5 │ 0 ┃
┠──┼──────┼────────────────────────┼─────┼──────┨
┃ 27 │ 38249090 │ 其他未列名的化學品 │ 6.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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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39031900 │ 初級形狀的其他聚苯乙烯 │ 11.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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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39042200 │ 初級形狀已塑化的聚氯乙烯 │ 11.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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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39151000 │ 乙烯聚合物的廢碎料及下腳料 │ 11.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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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39152000 │ 苯乙烯聚合物的廢碎料及下腳料 │ 11.8 │ 0 ┃
┠──┼──────┼────────────────────────┼─────┼──────┨
┃ 32 │ 39153000 │ 氯乙烯聚合物的廢碎料及下腳料 │ 11.8 │ 0 ┃
┠──┼──────┼────────────────────────┼─────┼──────┨
┃ 33 │ 39159000 │ 其他塑料的廢碎料及下腳料 │ 11.8 │ 0 ┃
┠──┼──────┼────────────────────────┼─────┼──────┨
┃ 34 │ 39204100 │ 硬質聚氯乙烯板、片、膜、箔及扁條 │ 10.4 │ 0 ┃
┠──┼──────┼────────────────────────┼─────┼──────┨
┃ 35 │ 39204200 │ 軟質聚氯乙烯板、片、膜、箔及扁條 │ 10.4 │ 0 ┃
┠──┼──────┼────────────────────────┼─────┼──────┨
┃ 36 │ 39209990 │ 其他塑料制的非泡沫塑料板片 │ 8.4 │ 0 ┃
┠──┼──────┼────────────────────────┼─────┼──────┨
┃ 37 │ 39211210 │ 泡沫聚氯乙烯人造革及合成革 │ 12.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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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 39231000 │ 塑料制盒、箱及類似品 │ 12.0 │ 0 ┃
┠──┼──────┼────────────────────────┼─────┼──────┨
┃ 39 │ 39232900 │ 其他塑料制的袋及包 │ 12.0 │ 0 ┃
┠──┼──────┼────────────────────────┼─────┼──────┨
┃ 40 │ 39239000 │ 供運輸或包裝貨物用其他塑料制品 │ 12.0 │ 0 ┃
┠──┼──────┼────────────────────────┼─────┼──────┨
┃ 41 │ 39269010 │ 塑料制機器及儀器用零件 │ 10.0 │ 0 ┃
┠──┼──────┼────────────────────────┼─────┼──────┨
┃ 42 │ 39269090 │ 其他塑料制品 │ 12.0 │ 0 ┃
┠──┼──────┼────────────────────────┼─────┼──────┨
┃ 43 │ 41041000 │ 面積≤2.6平米的整張牛皮革 │ 6.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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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41043990 │ 其他牛皮革、馬皮革 │ 7.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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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 48051000 │ 半化學的瓦楞紙(瓦楞原紙) │ 10.4 │ 0 ┃
┠──┼──────┼────────────────────────┼─────┼──────┨
┃ 46 │ 48056000 │ 其他未經涂布薄紙及紙板 │ 6.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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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 48058000 │ 其他未經涂布厚紙及紙板 │ 10.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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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 48101200 │ 涂無機物的厚書寫、印刷紙、紙板 │ 7.0 │ 0 ┃
┠──┼──────┼────────────────────────┼─────┼──────┨
┃ 49 │ 48102900 │ 其他涂無機物的書寫、印刷紙及紙板 │ 7.0 │ 0 ┃
┠──┼──────┼────────────────────────┼─────┼──────┨
┃ 50 │ 48109100 │ 其他涂無機物的多層紙及紙板 │ 7.0 │ 0 ┃
┠──┼──────┼────────────────────────┼─────┼──────┨
┃ 51 │ 48119000 │ 其他經涂布、浸漬、覆蓋的紙及紙板 │ 7.5 │ 0 ┃
┠──┼──────┼────────────────────────┼─────┼──────┨
┃ 52 │ 48191000 │ 瓦楞紙或紙板制的箱、盒、匣 │ 11.7 │ 0 ┃
┠──┼──────┼────────────────────────┼─────┼──────┨
┃ 53 │ 48192000 │ 非瓦楞紙或紙板制可折疊箱、盒、匣 │ 11.7 │ 0 ┃
┠──┼──────┼────────────────────────┼─────┼──────┨
┃ 54 │ 48211000 │ 紙或紙板印制的各種標簽 │ 10.0 │ 0 ┃
┠──┼──────┼────────────────────────┼─────┼──────┨
┃ 55 │ 48239090 │ 其他紙及紙制品 │ 13.3 │ 0 ┃
┠──┼──────┼────────────────────────┼─────┼──────┨
┃ 56 │ 49111090 │ 其他商業廣告品及類似印刷品 │ 7.5 │ 0 ┃
┠──┼──────┼────────────────────────┼─────┼──────┨
┃ 57 │ 49119900 │ 其他印刷品 │ 7.5 │ 0 ┃
┠──┼──────┼────────────────────────┼─────┼──────┨
┃ 58 │ 50072019 │ 其他純桑蠶絲機織物 │ 13.4 │ 0 ┃
┠──┼──────┼────────────────────────┼─────┼──────┨
┃ 59 │ 51071000 │ 非供零售用精梳純羊毛紗線 │ 8.0 │ 0 ┃
┠──┼──────┼────────────────────────┼─────┼──────┨
┃ 60 │ 51121900 │ 重量>200g/平米精梳全毛布 │ 16.7 │ 0 ┃
┠──┼──────┼────────────────────────┼─────┼──────┨
┃ 61 │ 52051100 │ 非零售粗梳粗支純棉單紗 │ 5.0 │ 0 ┃
┠──┼──────┼────────────────────────┼─────┼──────┨
┃ 62 │ 52051200 │ 非零售粗梳中支純棉單紗 │ 5.0 │ 0 ┃
┠──┼──────┼────────────────────────┼─────┼──────┨
┃ 63 │ 52052200 │ 非零售精梳中支純棉單紗 │ 5.0 │ 0 ┃
┠──┼──────┼────────────────────────┼─────┼──────┨
┃ 64 │ 52053200 │ 非零售粗梳中支純棉多股紗 │ 5.0 │ 0 ┃
┠──┼──────┼────────────────────────┼─────┼──────┨
┃ 65 │ 52054200 │ 非零售精梳中支純棉多股紗 │ 5.0 │ 0 ┃
┠──┼──────┼────────────────────────┼─────┼──────┨
┃ 66 │ 52083200 │ 染色的較輕質全棉平紋布 │ 10.0 │ 0 ┃
┠──┼──────┼────────────────────────┼─────┼──────┨
┃ 67 │ 52083300 │ 染色的輕質全棉三、四線斜紋布 │ 10.0 │ 0 ┃
┠──┼──────┼────────────────────────┼─────┼──────┨
┃ 68 │ 52083900 │ 染色的輕質其他全棉機織物 │ 10.0 │ 0 ┃
┠──┼──────┼────────────────────────┼─────┼──────┨
┃ 69 │ 52084200 │ 色織的較輕質全棉平紋布 │ 10.0 │ 0 ┃
┠──┼──────┼────────────────────────┼─────┼──────┨
┃ 70 │ 52084900 │ 色織的輕質其他全棉機織物 │ 10.0 │ 0 ┃
┠──┼──────┼────────────────────────┼─────┼──────┨
┃ 71 │ 52091200 │ 未漂白重質全棉三、四線斜紋布 │ 11.8 │ 0 ┃
┠──┼──────┼────────────────────────┼─────┼──────┨
┃ 72 │ 52093100 │ 染色的重質全棉平紋布 │ 11.8 │ 0 ┃
┠──┼──────┼────────────────────────┼─────┼──────┨
┃ 73 │ 52093200 │ 染色的重質全棉三、四線斜紋布 │ 11.8 │ 0 ┃
┠──┼──────┼────────────────────────┼─────┼──────┨
┃ 74 │ 52093900 │ 染色的重質其他全棉機織物 │ 11.8 │ 0 ┃
┠──┼──────┼────────────────────────┼─────┼──────┨
┃ 75 │ 52094100 │ 色織的重質全棉平紋布 │ 11.8 │ 0 ┃
┠──┼──────┼────────────────────────┼─────┼──────┨
┃ 76 │ 52094200 │ 色織的重質全棉粗斜紋布(勞動布) │ 10.0 │ 0 ┃
┠──┼──────┼────────────────────────┼─────┼──────┨
┃ 77 │ 52094300 │ 色織的重質全棉三、四線斜紋布 │ 11.8 │ 0 ┃
┠──┼──────┼────────────────────────┼─────┼──────┨
┃ 78 │ 52103100 │ 與化纖混紡染色的輕質平紋棉布 │ 12.6 │ 0 ┃
┠──┼──────┼────────────────────────┼─────┼──────┨
┃ 79 │ 53091900 │ 其他全亞麻機織物 │ 12.4 │ 0 ┃
┠──┼──────┼────────────────────────┼─────┼──────┨
┃ 80 │ 53092900 │ 其他混紡亞麻機織物 │ 12.4 │ 0 ┃
┠──┼──────┼────────────────────────┼─────┼──────┨
┃ 81 │ 54011010 │ 非供零售用合成纖維長絲縫紉線 │ 8.2 │ 0 ┃
┠──┼──────┼────────────────────────┼─────┼──────┨
┃ 82 │ 54074200 │ 染色的純尼龍布 │ 18.7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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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 54074300 │ 色織的純尼龍布 │ 18.7 │ 0 ┃
┠──┼──────┼────────────────────────┼─────┼──────┨
┃ 84 │ 54075200 │ 染色的純聚酯變形長絲布 │ 18.7 │ 0 ┃
┠──┼──────┼────────────────────────┼─────┼──────┨
┃ 85 │ 54076100 │ 其他純聚酯非變形長絲布 │ 18.7 │ 0 ┃
┠──┼──────┼────────────────────────┼─────┼──────┨
┃ 86 │ 54077200 │ 染色的其他純合成纖維長絲布 │ 18.7 │ 0 ┃
┠──┼──────┼────────────────────────┼─────┼──────┨
┃ 87 │ 54079200 │ 染色的其他混紡合成纖維布 │ 18.7 │ 0 ┃
┠──┼──────┼────────────────────────┼─────┼──────┨
┃ 88 │ 55081000 │ 合成纖維短纖紡制的縫紉線 │ 11.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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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 │ 55093200 │ 非零售純聚丙烯腈短纖多股紗線 │ 11.0 │ 0 ┃
┠──┼──────┼────────────────────────┼─────┼──────┨
┃ 90 │ 55121900 │ 其他純聚酯布 │ 18.7 │ 0 ┃
┠──┼──────┼────────────────────────┼─────┼──────┨
┃ 91 │ 55129900 │ 其他純合成纖維布 │ 18.7 │ 0 ┃
┠──┼──────┼────────────────────────┼─────┼──────┨
┃ 92 │ 55132100 │ 與棉混紡染色的輕質聚酯平紋布 │ 18.7 │ 0 ┃
┠──┼──────┼────────────────────────┼─────┼──────┨
┃ 93 │ 55161200 │ 染色的純人造纖維短纖布 │ 17.3 │ 0 ┃
┠──┼──────┼────────────────────────┼─────┼──────┨
┃ 94 │ 58012200 │ 割絨的棉制燈芯絨 │ 12.5 │ 0 ┃
┠──┼──────┼────────────────────────┼─────┼──────┨
┃ 95 │ 58042100 │ 化纖機制花邊 │ 17.3 │ 0 ┃
┠──┼──────┼────────────────────────┼─────┼──────┨
┃ 96 │ 58062000 │ 含彈性紗線≥5%的狹幅織物 │ 16.7 │ 0 ┃
┠──┼──────┼────────────────────────┼─────┼──────┨
┃ 97 │ 58071000 │ 機織非繡制紡織材料標簽、徽章等 │ 16.7 │ 0 ┃
┠──┼──────┼────────────────────────┼─────┼──────┨
┃ 98 │ 59031020 │ 用聚氯乙烯浸、涂的人造革 │ 13.0 │ 0 ┃
┠──┼──────┼────────────────────────┼─────┼──────┨
┃ 99 │ 59031090 │ 用聚氯乙烯浸、涂的其他紡織物 │ 13.2 │ 0 ┃
┠──┼──────┼────────────────────────┼─────┼──────┨
┃100 │ 59032090 │ 用聚氨基甲酸酯浸、涂的其他紡織物 │ 13.2 │ 0 ┃
┠──┼──────┼────────────────────────┼─────┼──────┨
┃101 │ 59039090 │ 用其他塑料浸、涂的其他紡織物 │ 13.2 │ 0 ┃
┠──┼──────┼────────────────────────┼─────┼──────┨
┃102 │ 60019200 │ 化纖制針織或鉤編起絨織物 │ 16.0 │ 0 ┃
┠──┼──────┼────────────────────────┼─────┼──────┨
┃103 │ 60023010 │ 寬>30cm彈性棉針織、鉤編織物 │ 12.5 │ 0 ┃
┠──┼──────┼────────────────────────┼─────┼──────┨
┃104 │ 60023090 │ 寬>30cm其他彈性紡織材料針織、鉤編織物 │ 16.0 │ 0 ┃
┠──┼──────┼────────────────────────┼─────┼──────┨
┃105 │ 60024200 │ 棉制經編織物 │ 12.5 │ 0 ┃
┠──┼──────┼────────────────────────┼─────┼──────┨
┃106 │ 60029200 │ 棉制其他針織或鉤編織物 │ 12.5 │ 0 ┃
┠──┼──────┼────────────────────────┼─────┼──────┨
┃107 │ 60029300 │ 化纖制其他針織或鉤編織物 │ 16.0 │ 0 ┃
┠──┼──────┼────────────────────────┼─────┼──────┨
┃108 │ 61046200 │ 棉制針織或鉤編女長褲、工裝褲等 │ 17.7 │ 0 ┃
┠──┼──────┼────────────────────────┼─────┼──────┨
┃109 │ 61051000 │ 棉制針織或鉤編男襯衫 │ 17.7 │ 0 ┃
┠──┼──────┼────────────────────────┼─────┼──────┨
┃110 │ 61052000 │ 化學纖維制針織或鉤編的男襯衫 │ 21.3 │ 0 ┃
┠──┼──────┼────────────────────────┼─────┼──────┨
┃111 │ 61059000 │ 其他紡織材料制針織或鉤編的男襯衫 │ 20.5 │ 0 ┃
┠──┼──────┼────────────────────────┼─────┼──────┨
┃112 │ 61061000 │ 棉制針織或鉤編女襯衫 │ 17.7 │ 0 ┃
┠──┼──────┼────────────────────────┼─────┼──────┨
┃113 │ 61062000 │ 化纖制針織或鉤編女襯衫 │ 21.3 │ 0 ┃
┠──┼──────┼────────────────────────┼─────┼──────┨
┃114 │ 61069000 │ 其他紡織材料制針織或鉤編的女襯衫 │ 20.5 │ 0 ┃
┠──┼──────┼────────────────────────┼─────┼──────┨
┃115 │ 61071100 │ 棉制針織或鉤編男內褲及三角褲 │ 16.3 │ 0 ┃
┠──┼──────┼────────────────────────┼─────┼──────┨
┃116 │ 61083100 │ 棉制針織或鉤編女睡衣及睡衣褲 │ 16.3 │ 0 ┃
┠──┼──────┼────────────────────────┼─────┼──────┨
┃117 │ 61091000 │ 棉制針織或鉤編T恤衫、汗衫等 │ 16.3 │ 0 ┃
┠──┼──────┼────────────────────────┼─────┼──────┨
┃118 │ 61099090 │ 其他紡織材料制針織或鉤編T恤衫、汗衫等 │ 19.5 │ 0 ┃
┠──┼──────┼────────────────────────┼─────┼──────┨
┃119 │ 61101010 │ 羊絨制針織或鉤編套頭衫等 │ 19.5 │ 0 ┃
┠──┼──────┼────────────────────────┼─────┼──────┨
┃120 │ 61101020 │ 羊毛制針織或鉤編套頭衫等 │ 19.5 │ 0 ┃
┠──┼──────┼────────────────────────┼─────┼──────┨
┃121 │ 61101030 │ 兔毛制針織或鉤編套頭衫等 │ 19.5 │ 0 ┃
┠──┼──────┼────────────────────────┼─────┼──────┨
┃122 │ 61101090 │ 其他毛制針織或鉤編套頭衫等 │ 19.5 │ 0 ┃
┠──┼──────┼────────────────────────┼─────┼──────┨
┃123 │ 61102000 │ 棉制針織或鉤編套頭衫等 │ 14.0 │ 0 ┃
┠──┼──────┼────────────────────────┼─────┼──────┨
┃124 │ 61103000 │ 化纖制針織或鉤編套頭衫等 │ 19.0 │ 0 ┃
┠──┼──────┼────────────────────────┼─────┼──────┨
┃125 │ 61109010 │ 絲及絹絲制針織或鉤編套頭衫等 │ 19.5 │ 0 ┃
┠──┼──────┼────────────────────────┼─────┼──────┨
┃126 │ 61109090 │ 其他紡織材料制針織或鉤編套頭衫等 │ 19.5 │ 0 ┃
┠──┼──────┼────────────────────────┼─────┼──────┨
┃127 │ 61112000 │ 棉制針織或鉤編嬰兒服裝及附件 │ 16.3 │ 0 ┃
┠──┼──────┼────────────────────────┼─────┼──────┨
┃128 │ 61179000 │ 其他紡織材料針織或鉤編衣著零件 │ 19.5 │ 0 ┃
┠──┼──────┼────────────────────────┼─────┼──────┨
┃129 │ 62034210 │ 棉制男式阿拉伯褲 │ 18.5 │ 0 ┃
┠──┼──────┼────────────────────────┼─────┼──────┨
┃130 │ 62034290 │ 棉制男式長褲、工裝褲等 │ 18.5 │ 0 ┃
┠──┼──────┼────────────────────────┼─────┼──────┨
┃131 │ 62043200 │ 棉制女式上衣 │ 17.7 │ 0 ┃
┠──┼──────┼────────────────────────┼─────┼──────┨
┃132 │ 62043300 │ 合纖制女式上衣 │ 21.3 │ 0 ┃
┠──┼──────┼────────────────────────┼─────┼──────┨
┃133 │ 62045200 │ 棉制裙子及裙褲 │ 16.3 │ 0 ┃
┠──┼──────┼────────────────────────┼─────┼──────┨
┃134 │ 62046200 │ 棉制女式長褲、工裝褲等 │ 17.7 │ 0 ┃
┠──┼──────┼────────────────────────┼─────┼──────┨
┃135 │ 62046300 │ 合纖制女式長褲、工裝褲等 │ 21.3 │ 0 ┃
┠──┼──────┼────────────────────────┼─────┼──────┨
┃136 │ 62052000 │ 棉制男襯衫 │ 17.7 │ 0 ┃
┠──┼──────┼────────────────────────┼─────┼──────┨
┃137 │ 62053000 │ 人纖制男襯衫 │ 20.5 │ 0 ┃
┠──┼──────┼────────────────────────┼─────┼──────┨
┃138 │ 62059090 │ 其他紡織材料制男襯衫 │ 20.5 │ 0 ┃
┠──┼──────┼────────────────────────┼─────┼──────┨
┃139 │ 62063000 │ 棉制女襯衫 │ 17.7 │ 0 ┃
┠──┼──────┼────────────────────────┼─────┼──────┨
┃140 │ 62064000 │ 化纖制女襯衫 │ 21.3 │ 0 ┃
┠──┼──────┼────────────────────────┼─────┼──────┨
┃141 │ 62069000 │ 其他紡織材料制女襯衫 │ 20.5 │ 0 ┃
┠──┼──────┼────────────────────────┼─────┼──────┨
┃142 │ 62082200 │ 化纖制女式睡衣及睡衣褲 │ 19.0 │ 0 ┃
┠──┼──────┼────────────────────────┼─────┼──────┨
┃143 │ 62179000 │ 非針織非鉤編服裝或衣著零件 │ 19.5 │ 0 ┃
┠──┼──────┼────────────────────────┼─────┼──────┨
┃144 │ 63025190 │ 棉制其他餐桌用織物制品 │ 16.3 │ 0 ┃
┠──┼──────┼────────────────────────┼─────┼──────┨
┃145 │ 64069900 │ 其他材料制鞋靴、護腿等零件 │ 17.0 │ 0 ┃
┠──┼──────┼────────────────────────┼─────┼──────┨
┃146 │ 70195900 │ 其他玻璃纖維機織物 │ 12.0 │ 0 ┃
┠──┼──────┼────────────────────────┼─────┼──────┨
┃147 │ 70200011 │ 導電玻璃 │ 10.5 │ 0 ┃
┠──┼──────┼────────────────────────┼─────┼──────┨
┃148 │ 71023100 │ 未加工或簡單加工非工業用鉆石 │ 3.0 │ 0 ┃
┠──┼──────┼────────────────────────┼─────┼──────┨
┃149 │ 71131100 │ 銀首飾及其零件 │ 26.7 │ 0 ┃
┠──┼──────┼────────────────────────┼─────┼──────┨
┃150 │ 71131910 │ 黃金制首飾及其零件 │ 26.7 │ 0 ┃
┠──┼──────┼────────────────────────┼─────┼──────┨
┃151 │ 71131990 │ 其他貴金屬制首飾及其零件 │ 35.0 │ 0 ┃
┠──┼──────┼────────────────────────┼─────┼──────┨
┃152 │ 71132000 │ 以賤金屬為底的包貴金屬制首飾 │ 35.0 │ 0 ┃
┠──┼──────┼────────────────────────┼─────┼──────┨
┃153 │ 71141100 │ 銀器及零件 │ 35.0 │ 0 ┃
┠──┼──────┼────────────────────────┼─────┼──────┨
┃154 │ 71141900 │ 其他貴金屬制金銀器及零件 │ 35.0 │ 0 ┃
┠──┼──────┼────────────────────────┼─────┼──────┨
┃155 │ 71142000 │ 以賤金屬為底的包貴金屬制金銀器 │ 35.0 │ 0 ┃
┠──┼──────┼────────────────────────┼─────┼──────┨
┃156 │ 71151000 │ 金屬絲布或格柵狀的鉑催化劑 │ 3.0 │ 0 ┃
┠──┼──────┼────────────────────────┼─────┼──────┨
┃157 │ 71159010 │ 工業或實驗室用貴或包貴金屬制品 │ 3.0 │ 0 ┃
┠──┼──────┼────────────────────────┼─────┼──────┨
┃158 │ 71159090 │ 其他用途的貴或包貴金屬制品 │ 35.0 │ 0 ┃
┠──┼──────┼────────────────────────┼─────┼──────┨
┃159 │ 71161000 │ 天然或養殖珍珠制品 │ 35.0 │ 0 ┃
┠──┼──────┼────────────────────────┼─────┼──────┨
┃160 │ 71162000 │ 寶石或半寶石制品 │ 35.0 │ 0 ┃
┠──┼──────┼────────────────────────┼─────┼──────┨
┃161 │ 71171100 │ 賤金屬制袖扣、飾扣 │ 35.0 │ 0 ┃
┠──┼──────┼────────────────────────┼─────┼──────┨
┃162 │ 71171900 │ 其他賤金屬制仿首飾 │ 24.7 │ 0 ┃
┠──┼──────┼────────────────────────┼─────┼──────┨
┃163 │ 71179000 │ 未列名材料制仿首飾 │ 35.0 │ 0 ┃
┠──┼──────┼────────────────────────┼─────┼──────┨
┃164 │ 73181500 │ 其他螺釘及螺栓 │ 8.0 │ 0 ┃
┠──┼──────┼────────────────────────┼─────┼──────┨
┃165 │ 73269090 │ 其他非工業用鋼鐵制品 │ 10.4 │ 0 ┃
┠──┼──────┼────────────────────────┼─────┼──────┨
┃166 │ 74040000 │ 銅廢碎料 │ 1.5 │ 0 ┃
┠──┼──────┼────────────────────────┼─────┼──────┨
┃167 │ 74081900 │ 截面尺寸≤6mm的精煉銅絲 │ 4.0 │ 0 ┃
┠──┼──────┼────────────────────────┼─────┼──────┨
┃168 │ 74092100 │ 成卷的黃銅板、片、帶 │ 7.0 │ 0 ┃
┠──┼──────┼────────────────────────┼─────┼──────┨
┃169 │ 74092900 │ 其他黃銅板、片、帶 │ 7.0 │ 0 ┃
┠──┼──────┼────────────────────────┼─────┼──────┨
┃170 │ 74099000 │ 其他銅合金板、片、帶 │ 7.0 │ 0 ┃
┠──┼──────┼────────────────────────┼─────┼──────┨
┃171 │ 74101100 │ 無襯背的精煉銅箔 │ 4.0 │ 0 ┃
┠──┼──────┼────────────────────────┼─────┼──────┨
┃172 │ 74102100 │ 有襯背的精煉銅箔 │ 4.0 │ 0 ┃
┠──┼──────┼────────────────────────┼─────┼──────┨
┃173 │ 76011000 │ 未鍛軋純鋁 │ 5.0 │ 0 ┃
┠──┼──────┼────────────────────────┼─────┼──────┨
┃174 │ 76020000 │ 鋁廢碎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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