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中,冷暴力逐漸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許多人在遭受伴侶長期的冷漠、無視和情感上的疏離后,身心俱疲,進而考慮通過離婚來擺脫這種痛苦的處境。隨之而來的一個關鍵問題是:遭遇冷暴力,可以作為離婚原因嗎?能否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一、冷暴力可以作為離婚原因嗎
1、從法律層面來講,家庭暴力并不局限于身體上的毆打、殘害等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家庭暴力包括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冷暴力通過冷淡、輕視、放任、疏遠和漠不關心等手段,使對方在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受傷害,這無疑是對家庭成員精神層面的侵害,所以冷暴力屬于家庭暴力的一種表現形式。
2、當夫妻一方長期遭受冷暴力時,其生活質量會嚴重下降,內心充滿孤獨、焦慮與自我懷疑,身心健康受到極大損害。在婚姻關系中,夫妻雙方本應相互扶持、彼此關愛,冷暴力卻破壞了這種親密關系的本質,使得婚姻名存實亡。
3、從司法實踐來看,越來越多的案例認可冷暴力作為離婚的原因之一。若能提供如聊天記錄、證人證言、心理咨詢記錄等證據,證明冷暴力行為的存在和其對自身造成的嚴重影響,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將此作為考量因素,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從而支持離婚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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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法律角度來看,目前我國《民法典》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情形主要包括: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其他重大過錯。這里的 “家庭暴力” 在司法實踐中,通常更側重于身體上的暴力行為,而冷暴力作為一種精神上的折磨,其是否能被納入 “其他重大過錯” 范疇從而支持離婚損害賠償,存在一定的爭議和具體情況的考量。
2、在一些實際的離婚案例中,如果能充分證明冷暴力行為對一方的精神造成了嚴重損害,例如導致抑郁、焦慮等心理疾病,且有相關的醫院診斷證明、心理咨詢記錄等證據,同時結合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其他情況,法院有可能在分割財產等方面對受害方予以適當傾斜,以實現一定程度的公平和對受害方的補償。但這并不等同于明確的離婚損害賠償判定,因為冷暴力的界定和量化其造成的損害程度在法律操作上存在難度。
3、對于那些正處于冷暴力婚姻困境中的人來說,首先要做的是保護好自己的身心健康,尋求家人、朋友或專業心理咨詢師的支持。如果決定離婚,應當收集如聊天記錄、雙方的溝通錄音(如果有的話)、證人證言(鄰居、朋友對夫妻關系異常狀況的描述)等證據,向法院清晰地闡述冷暴力的發生過程和對自己的影響,為爭取自身權益最大化提供有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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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對于冷暴力可以作為離婚原因嗎、冷暴力能否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解答,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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