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建立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開展檔案教育的通知
2025-07-0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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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建立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開展檔案教育的通知(教基一函[2011]7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檔案局,xx兵團教育局、檔案局:為貫徹落實《國
教育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建立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開展檔案教育的通知
(教基一函[20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檔案局,xx兵團教育局、檔案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要求,探索建立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開展中小學社會實踐的機制,教育部、國家檔案局決定依托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聯合建立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普遍開展檔案教育活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確在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開展檔案教育的意義和要求
廣泛利用社會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根本要求,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關鍵環節,是教育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需要對中小學生進行教育的內容越來越多,其中檔案教育就是一個重要方面。近年來,我國各級檔案部門不斷拓展服務領域、創新服務方式,檔案教育已經成為全民普及型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成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形式。借助檔案資源可以使中小學生更好地了解家鄉的歷史、文化、傳統、風土人情,增強愛國愛鄉情懷。開展中小學檔案教育的有效途徑是組織學生走出學校,到社會資源中親身體驗和實踐。各級教育部門和檔案部門要探索建立有效的合作機制,發揮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開展檔案教育的資源優勢,共同建設中小學檔案教育基地。
中小學檔案教育基地要通過具體的館藏實物、展板、文獻資料,以適合不同年級學生認知水平的體驗和實踐方式,生動地向中小學生展示家鄉的歷史、文化、傳統、風俗,培養他們的愛國主義情懷。
二、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主要資源和基本要求
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資源單位,主要是指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檔案教育基地建設的基本條件主要包括:
1.基礎條件:明確實踐活動的具體場所。提供設施設備和指導人員,需要觀摩的要有參觀路線,需要體驗感受要有具體內容,需要動手操作要有操作方案。
2.內容設置:設計結合檔案館工作任務,根據中小學檔案教育要求的一個或多個方面的具體內容,設計按步實施的完整活動方案,并明確適合的年級。
3.活動形式:設計與內容設置相應的具體活動形式,講解知識時相配套的形式,體驗感受時營造的環境,動手操作時采取的方式。突出學生問問題、討論和談感受的環節。
4.時間安排:明確實踐基地根據工作的特點和安排,提供中小學開展社會實踐的具體時間,以及如何接受有需求學校的具體辦法。
5.服務質量:提出對利用有關機構資源達到教育效果的預期目標,明確參與指導實踐活動機構人員的知識、能力和行為規范要求,以及接受指導、輔導、保護中小學生適當培訓的要求。明確活動整個過程的細節服務規范。
6.安全保障: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預案,切實保證活動場地、設施、器材的安全性能,配備安全保護人員,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向學生講清與實踐內容相關的操作程序、安全制度,培養學生安全生產和操作的意識,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三、建立全國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檔案局、xx兵團檔案局,在自愿的基礎上完善和改造硬件設施,與當地教育部門一起開發檔案教育的活動方案,制定組織工作方案,使之符合上述要求。
符合開展檔案教育要求的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在當地教育部門的支持下,成為當地社會實踐資源單位,向教育部、國家檔案局申報,經審核后命名為全國社會實踐基地,并逐步形成激勵或退出機制,引導社會實踐基地健康發展。
第一批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的申報時間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11年7月底止,各省級檔案部門會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申報要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候選單位(每省1-2個),分別向國家檔案局館室司和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報送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申報表(見附件),并附上該社會實踐基地開發的檔案教育活動方案和組織工作方案,由國家檔案局和教育部組織專家評審后,確定符合條件的單位予以掛牌、命名。各地在申報中不清楚的具體事項可與國家檔案局館室司和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相關處室聯系。
國家檔案局館室司
聯系人:韓冬
電話:010-66182727
傳真:010-83084437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聯系人:王婷婷
電話:010-66096412
傳真:010-66097873
附件: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申報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國家檔案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小學檔案教育社會實踐基地申報表
基地名稱:
負責人: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電話:
E-mail:
通訊地址:
郵編:
占地面積:
建筑面積:
展示開放面積:
年開放天數:
年受眾人次:
能為中小學生活動提供的條件:
基本情況(包括正式對外開放的時間,活動的主要內容和形式,以及平均每年開放的天數、參加活動的人數、活動效果等內容):
省教育部門、檔案部門意見: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國家檔案局館室司意見: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注:如填寫不下可另附頁。此表一式三份,可以復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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