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通知》(國發〔2003〕23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03〕23號文件認真做好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各項工作的通知》(新政發〔2003〕76號),市人民政府對所屬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經2004年12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研究,第二批確認下列20個部門和2個授權組織實施的60項行政許可事項適用依據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現
烏魯木齊縣、各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屬各委、局、辦,縣級事業單位:
為了規范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通知》(國發〔2003〕23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發〔2003〕23號文件認真做好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各項工作的通知》(新政發〔2003〕76號),市人民政府對所屬部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經2004年12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研究,第二批確認下列20個部門和2個授權組織實施的60項行政許可事項適用依據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經市人民政府確認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由實施機關按照《行政許可法》第三十條規定,將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在辦公場所公示,未經公示的,不得實施。
二、依法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涉及收費的,由財政、發展和改革部門按照《行政許可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審查并按程序報批,并由收費機關公示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接受監督。
三、市人民政府同時在政府網站公布業經確認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未經市人民政府確認的行政許可事項,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公布、施行。
四、依法實施行政許可的部門應當健全辦事責任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二○○五年二月七日
附件: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第二批確認由所屬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共60項)
一、檔案局(共1項)
1.專業性或保密性較強的檔案延期或提前移交進館的審批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國務院批準,國家檔案局令第5號發布)第十三條第三款
二、地方稅務局(共2項)
1.印花稅票代售許可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235項
2.印制有本單位名稱的游覽參觀點門票的審批
適用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稅務行政許可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73號)第一條第(一)項;《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稅發〔1993〕157號)第七條
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共5項)
1.安全培訓機構的審核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359項
2.劇毒化學品儲存備案
適用依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第二十二條第三款
3.危險化學品處置方案備案
適用依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第二十五條
4.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備案
適用依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第五十條第二款
5.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備案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
四、環保局(共3項)
1.權限內拆除或者閑置污染物處理設施的審批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
2.限期治理項目的驗收
適用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
3.權限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經營的許可
適用依據: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80號)第二十二條
五、氣象局(共1項)
1.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378項
六、國土資源局(1項)
1.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審核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第四十五條
七、市政市容管理局(共3項)
1.城市橋梁上架設各類市政管線的審批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09項
2.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01項
3.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02項
八、藥品監督管理局(共2項)
1.二類精神藥品經營資格認定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條;國務院《精神藥品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號)第八條
2.醫療用毒性藥品經營資格認定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條;國務院《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3號)第五條
九、衛生局(共5項)
1.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適用依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第一款
2.醫療機構變更登記
適用依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第二十條
3.醫療機構注銷登記
適用依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4.護士執業許可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98項;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1994年)第三十條
5.新建、改建、擴建校舍選址、設計衛生的許可
適用依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國務院批準,國家教委令第10號發布)第六條
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1項)
1.權限內重大和限制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
適用依據:《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第二條第(二)項
十一、房產管理局(共2項)
1.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準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10項
2.三級物業管理企業審批
適用依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建設部《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5號)第四條第三款
十二、林業局(共1項)
1.古樹名木遷移的審核
適用依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國務院令第100號)第二十五條
十三、公安局(共6項)
1.大型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安全許可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33項
2.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35項
3.郵政局(所)安全防范設施設計審核及工程驗收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38項
4.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方案審批及工程驗收
適用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41項
5.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核發
適用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42項
6.設立臨時停車場審批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63項
十四、公安局交警支隊(共6項)
1.機動車駕駛證的核發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
2.非機動車登記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
3.機動車延緩報廢申請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50項
4.機動車駕駛證審驗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條
5.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
6.機動車駕駛證換證
適用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05號)第二十六條
十五、水務局(共8項)
1.鑿井方案的核準
適用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下水資源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
2.《排水許可證》內容變更的審批
適用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市排水管理辦法》(自治區政府令第112號)第九條
3.蓄滯洪區避洪設施建設審批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61項
4.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68項
5.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70項
6.水利工程開工審批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173項
7.在洪泛區、蓄滯洪區內建設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的審批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三十三條
8.權限內利用河道岸線建設的建設項目的審查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河道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十六、建設委員會(共2項)
1.供熱企業特許經營權審核
適用依據:《烏魯木齊市城市熱力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十條
2.權限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核定
適用依據: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九條;建設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第十一條
十七、人防辦(共2項)
1.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審核
適用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人民防空法>辦法》第十八條
2.人防通信警報設施拆除的審批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九條第(五)項
十八、農牧局(共1項)
1.使用全民所有養殖水域、灘涂從事養殖生產的審核
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十一條
十九、教育局(共2項)
1.利用互聯網實施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審批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22項
2.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
適用依據:《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2001年)第三十一條
二十、司法局(共4項)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居民申請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的審核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70項;司法部《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81號)第十三條;司法部《律師執業證管理辦法》(1996年)第八條
2.香港、澳門律師擔任內地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的審核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71項;司法部《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受聘于內地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82號)第八條
3.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審核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75項;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60號)第九條
4.設立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機構審批
適用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第77項;司法部《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2000年)第十三條
二十一、草原監理所(授權組織)(共1項)
1.權限內草原野生植物采集的審批
適用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細則》第二十六條
二十二、植保植檢站(授權組織)(共1項)
1.權限內植物及植物產品的檢疫
適用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第三條、第八條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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