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可以離婚嗎1、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當事人可以申請離婚。如雙方自愿離婚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一方當事人申請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
一、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可以離婚嗎
1、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當事人可以申請離婚。如雙方自愿離婚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一方當事人申請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或者與他人;
(二)實施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離婚雙方如何證明分居
1、一方在外居住的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分居再久婚姻關系也不會自動無效,只有去辦理或是法院判決了離婚,兩個人的婚姻關系才會無效。法律上對于分居后婚姻關系解除的棘突要求是什么,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詢律網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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