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購銷合同
購貨單位(甲方) :
供貨單位(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甲方向乙方訂購設備型號,數量、單價及金額:
產品名稱及型號 | 數量 | 單位 | 單價(元) |
| 1 | 臺 | 35000 |
總計 | ¥35000元 |
總金額(大寫):人民幣叁萬伍仟元整 此價格含運費,不含稅。 |
2、 發貨時間:2015年7月5日
3、 交貨地點:
4、 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上述設備定金5000元人民幣,乙方確認到貨后拍照給甲方確認,甲方支付乙方剩余貨款30000元。甲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乙方貨款。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5、貨品交付方式: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后,按合同約定設備發貨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6、 質量保證:乙方保證其所供產品均為原廠正規全新產品,按廠商標準質量保修期為一年,自貨物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量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予于解決。
7、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乙方將依照雙方確認的標準,按時、按質向甲方提供貨物。
(2)、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貨款
(3)、甲方若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退貨)的, 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額的30%的違約金。如乙方規定時間內未能交貨,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若甲方選擇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30%的違約金。
8、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60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9、合同爭議的解決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管理部門調解。若協商或調解不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本合同未明事項,甲乙雙方可經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一式貳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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