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出軌離婚怎樣判財產1、女方出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協商分割,協商不一致的話,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
一、女方出軌離婚怎樣判財產
1、女方出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協商分割,協商不一致的話,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分割的原則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
4、平等均分原則。
5、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
6、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夫妻婚內財產協議怎么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1、僅僅口頭約定,不簽訂書面協議,很多當事人來咨詢時,稱后所有財產都是口頭約定歸誰,并未進行任何書面材料的簽訂,雖說夫妻之間有相互信任,但一旦離婚,糾紛就會產生。
2、財產約定內容不明不白,只約定了房屋和的歸屬,沒有對婚內由于該財產而產生的收益進行約定。導致約定不明,按照法定的夫妻財產共有制處理。所以我們在起草婚姻財產協議時,一定要約定的具體明確。不僅要約定現有的財產歸屬,還要對婚內收益歸屬進行約定。
3、無權處分他人財產,婚姻財產協議,只能對夫妻雙方的財產進行約定,而不能將其他人的財產作為夫妻財產進行約定。但實踐中,有的當事人會將家庭共有(與父母親、孩子共有)的財產作為夫妻財產進行約定。還有的當事人以為自己是老板,公司的資產就是自己的資產,會在協議中將公司資產作為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的財產進行約定。這樣的約定我們都叫做無權處分。無權處分將導致約定無效。
4、被逼簽訂、或者明顯不公的協議無效,作為協議,必然要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保證雙方在自愿的情況下簽訂,如果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協議的效力無法得到法院的認可。當然,對于脅迫還需要提供證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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