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長河中,遭遇老公出軌已然令人痛心,而他還拒絕離婚,這無疑讓當事人陷入困境。此時,了解如何通過法律途徑,也就是起訴離婚來解決問題至關重要。接下來就跟著小編詳細了解一下吧~
1、通訊記錄:如曖昧短信、微信聊天記錄,若能顯示老公與第三者的親密言語、約會安排等內容,將對證明出軌事實大有裨益。記得要完整保留原始記錄,避免刪減、篡改,可通過截屏、錄屏等方式留存,必要時進行公證,增強證據效力。
2、照片與視頻:捉奸在床的照片或視頻,但務必注意獲取方式合法合規,不能侵犯他人隱私,比如在自家安裝攝像頭拍攝到老公帶第三者回家過夜的畫面是可行的;在酒店等私密場所未經許可私自闖入拍攝則不被法律認可。
3、證人證言:鄰居、朋友若目睹老公與第三者親密出行、出入居所等情況,他們的證言也能輔助證明。找證人時,要提前溝通好,讓他們愿意在需要時出庭作證,并記錄好證人聯系方式等信息。
4、消費記錄:老公為第三者購買禮物、支付酒店費用等的消費憑證,能側面反映出軌行為涉及的經濟往來,像銀行轉賬記錄注明用于購買奢侈品,而接收方是疑似第三者的賬戶,可作為證據鏈的一環。
(二)嘗試溝通與協商,或尋求調解
1、在收集證據后,先嘗試心平氣和地與老公溝通,表明自己知曉出軌一事,以及希望離婚的訴求,看是否能達成共識。有時候,出軌方可能在被揭露后,出于愧疚或對家庭、社會輿論壓力的考慮,改變態度同意離婚。
2、若直接溝通不暢,可尋求第三方調解。可以向雙方的長輩、親戚朋友中德高望重之人求助,讓他們從中斡旋,促使老公面對現實,理性對待離婚問題。也可以向專業的婚姻調解機構申請調解,這些機構有專業調解員,依據法律和情理,幫助夫妻分析問題、化解矛盾,或許能找到和平分手的途徑。
3、倘若以上努力均無果,老公仍固執己見拒絕離婚,那么起訴離婚就成為不得不考慮的最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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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準備起訴狀:起訴狀應寫明原告(即女方)和被告(老公)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聯系方式等;訴訟請求要明確,如請求法院判決準予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及撫養費支付標準等;事實與理由部分詳細闡述老公出軌事實,附上收集的證據清單,表述要條理清晰、邏輯連貫,有法可依。
2、提交材料:攜帶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證據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前往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申請。法院通常依據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法院,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則以經常居住地為準。
3、立案庭工作人員會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查,若材料齊全、符合立案條件,會當場予以立案,并出具立案通知書;若材料存在欠缺或格式問題,會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當事人按要求補齊后再次申請立案。
1、送達傳票:立案后,法院會在規定時間內將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送達給被告,告知其訴訟權利義務以及開庭時間、地點。送達方式通常有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等,若被告故意躲避,無法直接送達,經公告送達(一般在報紙或法院公告欄公示,公告期 60 天)后,可缺席審理。
2、庭前調解:法院在正式開庭前,大概率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這是基于維護家庭穩定、化解矛盾的考量,調解法官會依據雙方訴求、證據,引導雙方協商解決問題,如探討財產分配方案、子女撫養安排等。若調解成功,法院會制作調解書,雙方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離婚證;若調解不成,則進入正式庭審環節。
3、庭審:庭審時,雙方當事人需按時到庭,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事實依據,展示證據,被告進行答辯、質證,雙方圍繞爭議焦點,如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重點圍繞老公出軌事實及影響)、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撫養權歸屬等展開辯論。法官在此過程中認真聽取雙方意見,審查證據真偽、效力,依據法律規定進行判斷。
(三)判決階段
1、庭審結束后,法院會根據庭審情況及查明的事實,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判決。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符合離婚法定條件(老公出軌且經調解無效可認定感情破裂),會判決準予離婚,并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一并作出裁決;若認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和好可能,會判決駁回原告離婚請求。
2、當事人若對一審判決不服,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 15 天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進入二審程序,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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