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感的世界里,當戀愛關系走向終點,分手后的諸多糾葛卻常常如影隨形,給當事人帶來諸多困擾。尤其是分手后的騷擾威脅、還錢糾紛以及戀愛期間轉賬款項的歸屬爭議,這些問題不僅牽扯情感,更涉及法律層面的界定。今天,就讓我們依據法律專業知識,深入剖析這些棘手難題,為大家答疑解惑。
一、分手后騷擾威脅怎么處理
1、明確行為性質
分手后的騷擾威脅行為涵蓋多種形式,從頻繁撥打騷擾電話、發送辱罵短信,到跟蹤、堵截甚至暴力威脅等極端行徑。這些行為嚴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輕者可被處以警告、罰款,重者面臨行政拘留。若騷擾威脅行為持續升級,造成對方身心嚴重傷害,還可能觸犯《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將面臨更為嚴厲的刑事制裁。
2、收集證據
面對騷擾威脅,務必及時留存證據。通話記錄、短信內容、監控錄像、證人證言等都能成為有力 “武器”。如今,手機的錄音錄像功能便捷,一旦遭遇騷擾,可迅速開啟,固定對方的不當言行。同時,若周邊有鄰居、同事目睹騷擾過程,要積極懇請他們提供證言,構建完整證據鏈,為后續維權筑牢根基。
3、尋求法律救濟
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不要猶豫,果斷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依法處理騷擾者。若因騷擾威脅遭受精神損害,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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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手后另一方要求還錢怎么辦
1、區分款項性質
分手后一方要求還錢,首先需甄別轉賬款項的性質。如果是戀愛期間基于愛意表達、節日祝福等目的贈與的小額款項,如 520 元、1314 元等具有特殊寓意的轉賬,通常視為贈與,受贈方無需返還。這是基于社會公序良俗與戀愛期間的情感互動慣例,法律傾向于保護這類贈與行為的穩定性。
然而,若是以結婚為目的的大額彩禮、購房款、購車款等出資,在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雖辦理登記但未共同生活,抑或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況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給付方有權要求返還。
2、協商溝通
當面臨還錢要求時,雙方應冷靜坐下來溝通協商。理性闡述各自觀點,若確實存在應歸還的款項,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盡量達成合理還款計劃,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可以約定分期還款、以物抵債等方式,兼顧雙方利益。
3、法律途徑解決
若協商無果,雙方各執一詞,那么只能訴諸法律。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包括轉賬記錄、聊天記錄、證人證言等,判斷款項性質及歸屬,依法作出公正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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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戀愛期間轉帳記錄可以起訴要回嗎
1、贈與與借款的判定
戀愛期間轉賬記錄能否起訴要回,關鍵在于判定轉賬屬于贈與還是借款。具有特殊寓意的小額轉賬多被認定為贈與,一般不可撤銷,難以要回。但若是一方明確表示借款,且有聊天記錄、借條等證據佐證,例如男方在轉賬時備注 “借你應急,下月還”,或者后續雙方提及還款事宜并有明確約定,這種情況下,轉賬性質為借款,出借方有權依據《民法典》關于借款合同的規定,向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償還本金及利息。
2、證據的重要性
要想在訴訟中勝訴,充足的證據必不可少。除了轉賬記錄本身,聊天記錄、通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輔助證明轉賬意圖的證據都要盡力搜集。若僅有轉賬記錄,對方又堅稱是贈與,己方很難舉證推翻,敗訴風險極高。
3、訴訟時效考量
即便轉賬確屬借款,起訴時還需注意訴訟時效。根據《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若超過訴訟時效起訴,對方以時效抗辯,己方權利將難以得到法院全額支持,可能導致部分債權無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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