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就是指中國人與外國人登記結為夫妻,結婚時手續會比我們繁瑣,那么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該如何判決呢,涉外婚姻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如何獲得孩子撫養權?
涉外婚姻就是指中國人與外國人登記結為夫妻,結婚時手續會比我們繁瑣,那么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該如何判決呢,涉外婚姻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如何獲得孩子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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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婚姻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在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兩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2.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4.兩到八歲的孩子可以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八歲以上應當考慮子女的意見;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無論是父母還是母親撫養。離婚后,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和教育孩子。
二.如何獲得孩子撫養權?
1.雙方基本條件的證據收集。在離婚案件中,大多數是白領或以上的人。因此,工資、文化教育等基本條件差距不大,但這并不意味著沒有差距。例如,一方的思想素質在爭取兒童監護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監護人的思想素質將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獲得這方面的證據更為重要。
2.雙方父母的基本條件的證據收集。現代生活節奏很快。很多時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雙方帶,尤其是學齡前兒童。因此,孩子過去的生活環境、長期照顧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和身體狀況往往是影響孩子監護權的重要方面。
3.子女生活環境的證據收集。處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問題的原則不影響兒童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一方離學校很近,或者生活區很成熟,這對子女的入學和生活最有利。當然,獲得監護權的可能性會更大。因此,在這方面也有必要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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