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遺產繼承是一個繞不開的話題。當親人離世,如何合法合規地繼承其留下的財產,很多人卻并不清楚。今天,咱們就來詳細聊聊遺產繼承手續以及繼承訴訟程序流程。
遺產繼承主要有兩種方式: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進行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遺囑繼承則是被繼承人通過訂立遺囑,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其遺產。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這是啟動繼承程序的關鍵證明,可由醫院、公安機關等出具。
(2)遺產證明:如房產證、車輛行駛證、銀行存款證明等,用以明確遺產的范圍和價值。
(3)繼承人身份證明: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等,以證明繼承人的身份和資格。
(4)親屬關系證明: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例如由公安機關或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
雖然不是強制要求,但辦理繼承權公證能使繼承過程更具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繼承人需攜帶上述材料到公證處申請公證,公證員會對材料進行審核,詢問相關情況。審核通過后,公證處將出具繼承權公證書。憑借此公證書,繼承人可以到相關部門辦理遺產過戶等手續。比如,拿著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證,就能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過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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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繼承人之間就遺產繼承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產生糾紛時,就可能需要通過訴訟來解決。首先,要確定向哪個法院起訴。一般是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起訴方(原告)需要撰寫起訴狀,起訴狀中應明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訴訟請求(如請求依法分割遺產等)、事實與理由(詳細闡述遺產繼承糾紛的起因和經過)。準備好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請。法院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會予以受理并通知當事人繳納訴訟費用。
法院立案后,會在規定時間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后,需在規定期限內提交答辯狀。法院還會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明確爭議焦點。在這個階段,雙方都可以收集并提交支持自己主張的證據,如遺囑、證人證言、財產證明等。
開庭審理是繼承訴訟的核心環節。庭審過程主要包括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當事人最后陳述等階段。法庭調查階段,法官會對雙方提交的證據進行審查,詢問當事人相關問題,以查明案件事實。法庭辯論階段,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爭議焦點展開辯論,闡述自己的觀點和理由,反駁對方的主張。最后,當事人進行最后陳述,表達自己的訴求和意見。
庭審結束后,法院會根據查明的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判決。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以在規定的上訴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若雙方都服從判決,那么判決生效后,負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應按照判決內容履行義務。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通過多種手段,如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財產等,確保生效判決得以執行,實現勝訴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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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對遺產繼承手續、繼承訴訟程序流程的整理,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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