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走到盡頭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或許是因為性格不合,有的可能才一開始不合適,有的因為家庭矛盾,這些都是兩個人本身的原因,但是也有很多是因為出軌,因為第三方的介入而導致雙方感情的破裂,甚至導致一個家庭的破碎,那么發生這種情況,可以找第三方嗎?
婚姻走到盡頭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或許是因為性格不合,有的可能才一開始不合適,有的因為家庭矛盾,這些都是兩個人本身的原因,但是也有很多是因為出軌,因為第三方的介入而導致雙方感情的破裂,甚至導致一個家庭的破碎,那么發生這種情況,可以找第三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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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樣的情況算出軌
婚內出軌是對合法婚姻關系的一種極大的破壞,是道德和法律都不允許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出軌行為都能被認定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一旦當事人被認定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那么這一方當事人就可能面臨離婚以及承擔離婚損害賠償等問題。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條的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既不辦理婚姻登記,對外也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比較典型的就是姘居關系。通俗來講,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就是指“包二奶”和“包二爺”現象,諸如通奸、嫖娼以及其它偶發性的婚外性行為則不屬于此種情形,因為缺乏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這一特性。
二、因為小三出軌,小三算違法嗎
這種情況不算,最多只是道德層次上的譴責,除非是犯了重婚罪,而重婚罪的認證是有一定標準的,重婚罪的認定先要認定是否是重婚,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系。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
上重婚(法學理論.上稱為"法律婚” ),
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指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二是事實上重婚(法學理論.上稱為“事實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258條規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種情況下是不太建議找小三的,這樣是對他人造成了騷擾,這些也是沒有必要,早點離開壞男人,擁抱美好新生活。
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對于離婚后去找小三有用嗎?離婚之后可以告小三嗎?的解答,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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