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工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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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薪資糾紛問題
1、這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用人單位克扣勞動者工資來作服裝費怎么辦
好;(3)用人單位應依法為勞動者辦法五項社會保險?;谠撚萌藛挝坏倪@種情形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該用人單位:(1)退還押金;(2)與你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及相關規定,(1)用人單位不得國際比較非法經營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工資爭議,非法的用人單位是否屬于勞動爭議當事人?
(一)非法用工的定義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及《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第二條之規定,所謂的“非法用工”,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違與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關系上有爭議,導致了勞動者訴訟
你好: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們要客觀一點 呵呵勞動法在保護職工的同時,也是保護企業的,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而你不認可(如經裁定確實是違法解除),你還是公司的員工,受單位制度的制約,同時呢《勞動法》賦予單位工資按勞分配的權力,由于單位的錯誤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未訂立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人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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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