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籃球嚴重場擾民,影響了近5棟樓業主業主,影響樓棟業主希望拆除
建筑工程江蘇 南京2025-07-01 16:35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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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樓頂隸屬共有部位,整棟樓的業主享有使用權利,當然也比粗承擔相應義務。依照這棟樓的現狀:一、查清楚樓棟建造交付使用日期,是否在國家規定的維保期內,如果是,可集體推選代表找開發商進行維修。如果開發商置之不理,可直接找當地房產主管部門投訴。二、整棟樓是否繳納維修資金?如果繳納了維修資金,在沒有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可由熱心業主依據當地房產主管部門的規定,征集全體業主意見及簽名,緊急動用維修資金進行維修。三、如果即不在維保期,又沒有維修資金:1、由熱心業主組織專業維修企業進行報價,并公開公告。然后以戶或者每戶面積的分攤辦法,進行費用分攤(1、2樓也必須承擔義務)。本操作,往往會引起很多留言,特備是不管哪一種分攤方式都肯定做不到絕對公平,而且涉及金錢收支,極易引起猜忌,對熱心業主的傷害很大。如遇到不講道理堅決不承擔義務的業主,可能會導致整個費用收集流產,因為:1)錢收不完整,費用不夠。1)及時錢夠了,那些不交錢的業主就嚴重侵害了交錢業主的利益,肯定會有人提出異議。2、盡快成立業主委員會,在業主大會上決議維修事宜和分攤費用事宜。本操作按國家規定的流程需要至少3個月時間,還不包括如果入住率不高,業主大會成立不起來等因素導致的業主大會無法召開等。3、由直接受到侵害的六樓業主集體通過法律訴訟,起訴樓下不配合分攤費用的業主。可以肯定會勝訴。此操作首先六樓業主就要承擔先期訴訟的費用,還要考慮到中國打官司---執行難的現狀。即使勝訴也可能拿不到錢。四、完全憑借熱心業主的溝通,和整棟樓業主協商解決。此操作最大的難處就是,熱心業主好找,可騎上虎就難下虎啦。。。。得付出很大的精力、時間等等,還不一定能協商的大家都接受,愿意分攤費用。到時候熱心業主不干了,已經接受的業主會職責他虎頭蛇尾,不是真正的有公益心。沒有接受的業主更是幸災樂禍,以后誰想要再談可就難了,所以,這時候找的熱心業主有點吭人的感覺。以上方案利弊,你自己斟酌吧。 原問題:《6樓頂漏雨,1樓是門市,2樓是昌、倉庫,沒有物業,3,4,5,6樓是住宅,大家花錢修你說1,2樓花錢不?》回復于 2022-12-07 01: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