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家庭矛盾糾紛,老人贍養,財產分配,虐待老人,不負養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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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一)贍養糾紛的特殊性1.主體的特定性。與侵權行為所引起的侵權之債相比,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均具有特定性,侵權之債的權利主體是受害人或近親屬,義務主體是侵權人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體。《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0條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因此贍養糾紛案件的權利主體是老年人,義務主體是老年人的子女或其他具有贍養義務的人。除此之外贍養案件具有人身相關性。與其他財產案件相比贍養案件最大的區別是贍養糾紛具有直接的身份權性,而非其他基于債產生的權利。2.數額的可變更性。隨時時間的推移,在被贍養人生活狀況發生明顯的變化的情形下,比如被贍養人生病,物價上漲等因素出現,可以要求變更訴訟請求,提出增加贍養費的要求。3.時間的久遠性。贍養糾紛的發生非是一朝一夕的事,他是矛盾尖銳到其他個人、團體都無法解決而使被贍養人請求于救助的最后底線——訴訟。而贍養案件的判決也非一次執行兌現,而是至被贍養人死亡才得以終結。4.矛盾可調和性。雖然贍養糾紛案件發生原因復雜,主要與親情關系和家庭財產分配等密切相關,剛起訴到法院時矛盾尖銳,似乎不可調和,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當事人互相謙讓,加之親情的動力,贍養糾紛最終是可以調和的。5.內容的豐富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對老人的贍養內不光只是供吃供穿,而且還包括對老年人生活上無微不至的照料,在精神上給予慰藉,還應當滿足老年人身體狀況及精神狀態下的特殊需求。贍養糾紛案件訴權保障存在的沖突1.老人無能訴訟與急需救助的沖突。許多老年人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2.程序的復雜性與老人急需處理之間的沖突。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在受理時不僅應當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在受理后,為了保障被告的權利,還要依法向被告送達法律文書,有的被告在外打工,拒絕回家領取法律文書或者下落不明,法院還要適用公告送達法律文書,如被告需要答辯、舉證,還要給予舉證期,對判決不服,當事人可以提起上訴等一套長達幾個月甚致一兩年的復雜程序。3.兒女的贍養能力與老人特殊需求之間的沖突。4.子女參差不齊與裁判平均化之間的沖突。5.物質贍養與精神贍養需求之間的沖突。6.農村風俗與法律規定之間的沖突。7.老年人的先予執行權未得到充分的保障。8.被告濫用訴權損害原告的權益、浪費司法資源。 原問題:《贍養糾紛的訴訟主體是如何認定的》回復于 2022-05-22 15: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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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老人是子女的法定義務。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適當多分遺產,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喪偶女婿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參與分配。而具備贍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盡贍養義務的,應當部分或少分遺產。 附法條: 繼承法 第十二條規定喪偶家庭糾紛老人贍養費
其子女也認為老人性格孤僻,脾氣暴戾,對萬老缺乏應有的尊重。萬老在家中經常與家庭成員發生贍養、扶養、財產方面糾紛和矛盾,鄰居和親戚勸解也不見效。萬老很苦惱,問: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扶養、財產發生糾紛,依法應該怎樣處理?分析:老年人與家庭成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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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