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重慶市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
2025-06-3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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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重慶市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渝辦發〔2012〕221號)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為加快推進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重慶市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
(渝辦發〔2012〕221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促進公立醫院公益性的發揮,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提供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2〕23號)、《重慶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渝府發〔2009〕98號)和《重慶市“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渝辦發〔2012〕189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堅持公益性、調動積極性、惠及老百姓”的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以建立完善體現公益性的補償機制、運行機制、監管機制為重點,以改革補償機制為切入點,以創新醫院內部管理、提升服務能力為抓手,以充分調動醫院和醫務人員積極性為支撐,強化政府主導作用,全面推進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促進區縣級公立醫院健康發展,努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
(二)基本原則。
?D?D政府主導,惠民利民。強化政府在規劃、政策、投入等方面的責任,體現區縣級公立醫院公益性,努力減輕人民群眾醫藥費用負擔,實現人人享有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D?D注重公平,提高效率。正確處理好公立醫院改革中公平和效率的關系,充分調動醫務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使公平和效率有機統一。
?D?D綜合改革,突出重點。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調整收入結構、改革支付方式等為重點,推動區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
?D?D循序漸進,鼓勵創新。改革試點要與區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民群眾醫療服務需求相適應,充分調動醫院和醫生參與改革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鼓勵探索創新,循序漸進實施。
(三)工作目標。
通過推進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形成科學規范的管理體制、補償機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強化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促進醫療服務質量明顯提高,使患者就診次均費用得到有效控制,惠民便民措施得到全面落實,努力實現90%以上的患者在區縣域內就診,群眾醫療衛生服務滿意度達到85%以上。同時,通過試點,為全市公立醫院改革積累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做法和經驗。
二、試點范圍
開展綜合改革的試點范圍包括江北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南川區、墊江縣、秀山縣、榮昌縣、梁平縣、忠縣、奉節縣所屬區縣級綜合醫院和中醫院。上述區縣(自治縣)中有條件的可將婦幼保健院納入改革試點范圍。
三、主要任務
(一)取消藥品加成。
全面取消區縣級改革試點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政策,所有藥品(含中藥飲片)全部實行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配備率不低于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種類的80%,基本藥物使用總費用比例不低于藥品總費用的35%。(責任部門:市衛生局)
(二)完善管理體制。
1.明確功能定位。區縣級公立醫院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區縣(自治縣)的醫療衛生中心和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的龍頭,主要承擔本區縣(自治縣)居民基本醫療服務,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危急重癥病人救治,重大疑難疾病的初診、處置和轉診,適宜醫療技術的推廣應用,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教學培訓和技術指導等工作。(責任部門:市編辦、市衛生局)
2.核定編制。完善公立醫院機構編制標準,管好管活機構編制。根據區縣級公立醫院功能、工作量和現有編制使用情況等因素,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人口構成和醫院發展趨勢,科學合理核定機構人員、床位編制基數。同時,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責任部門:市編辦、市衛生局)
3.強化辦醫主體責任。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要求,探索推進管辦分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理清管辦職責,加強管辦人員力量,進一步舉辦好、監管好公立醫院。有條件的區縣(自治縣)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可探索成立公立醫院管理專門機構,承擔政府“辦醫”職能,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區縣級公立醫院人、財、物管理和業務指導。(責任部門: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
4.實行全行業監管。加強區縣(自治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管醫”職能,建立健全醫療服務全行業監管機制。鼓勵多元化辦醫,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和經營性質,均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責任部門:市衛生局)
(三)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落實區縣級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強化自主經營管理職能和責任。建立多種形式的區縣級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實行院長負責制。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促進醫院民主管理。(責任部門: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
2.完善院長負責制。院長是醫院的法人代表,采取公開選拔、社會招聘等方式遴選,由醫院理事會聘任,負責醫院日常運行管理。建立醫院院長任期制度和目標責任管理制度,完善院長收入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建立院長問責制度。落實院長管理自主權,副院長、職能部門和內設機構負責人人選由院長在核定的崗位限額內提名,由政府辦醫主體批準。(責任部門: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進公立醫院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公開招聘制度,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實現所有人員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變。逐步建立“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員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建立一支穩定的、與醫院發展規模及醫療服務需求相適應的衛生技術人員隊伍。結合實際妥善安排未聘用人員,確保社會穩定。(責任部門:市編辦、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
4.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011〕18號)精神,合理核定區縣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對原收入水平已高于核定績效工資水平的單位,保留合理的“高出部分”,并實行動態管理,同時對符合相關規定的單位征收調節基金。單位內部分配由醫院根據人員績效考核情況自主實施。收入分配向臨床一線護士和醫師,以及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重點傾斜。嚴禁把醫務人員收入與醫院的業務收入掛鉤。完善醫院工作人員社會保障,按規定辦理“五險一金”,解除其后顧之憂。(責任部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
5.建立總會計師制度。總會計師依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命或聘任,進入院領導班子,履行總會計師職責。嚴格預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強成本核算與控制。積極推進醫院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實施,嚴格財務集中統一管理,加強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實施內部和外部審計制度。(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
(四)提升服務能力。
1.促進醫院提檔升級。加強等級醫院創建,促進優質資源向基層傾斜,逐步改善城鄉居民就醫條件。完善區縣(自治縣)急救服務體系,建立院前急救體系。合理控制區縣級公立醫院建設規模和大型設備購置,鼓勵建立資源共享的臨床檢驗中心、影像會診中心、消毒物品集中供應中心等,統籌配置資源,提高利用效率。(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
2.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公立醫院人員編制標準,科學合理配置人員,不斷優化人員隊伍結構。制定優惠政策,引進高層次人才,鼓勵和引導學科帶頭人、中高級技術人員、高等醫學院校畢業生、經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生到醫院就業。增強護理人員力量。落實規范化培訓、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積極培養區縣(自治縣)學科帶頭人。積極推行多點執業制度。(責任部門:市衛生局、市人力社保局)
3.加強臨床技術能力建設。重視醫院基本科室建設,強化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根據當地疾病譜和轉診情況,選擇區縣(自治縣)外轉診率排名前4位的病種所在科室進行重點幫扶。加大區縣級醫學龍頭學科和區域專科(專病)中心建設力度,有效提升綜合服務能力。推廣應用適宜醫療技術,合理引進和開展新技術項目,嚴格控制和規范超越區縣級公立醫院功能定位或療效不明確、費用昂貴的醫療技術的引進和應用。積極推行臨床路徑管理。(責任部門:市衛生局)
4.提高信息化水平。按照統一標準,建設以電子病歷、醫院管理、個人健康檔案為重點的醫院管理信息化系統,與全市衛生管理信息系統相銜接,逐步實現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加強遠程醫學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實現遠程會診、遠程(病理)診斷和遠程教育。(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局)
5.完善對口支援制度。加大三級醫院幫扶區縣級公立醫院力度。采取多種方式,建立長期、穩定的對口協作關系。嚴格執行城市醫院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到農村服務1年的規定,落實三級醫院向區縣級公立醫院輪換派駐醫師制度,鼓勵采取專家團隊支援方式,提高幫扶效果。加強區縣級公立醫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持指導力度。大力推進區縣(自治縣)、鄉鎮縱向合作機制,積極探索區縣(自治縣)和鄉鎮醫療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加快形成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的格局,更好地發揮三級衛生服務網絡的整體功能。(責任部門:市衛生局)
(五)改革補償機制。
1.調整補償渠道。將公立醫院補償由現行的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試點區縣(自治縣)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后減少的合理收入,采取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增設藥事服務費和加大財政投入等方式給予補償。調整的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增設的藥事服務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補償資金由醫保和財政各承擔50%;其中財政承擔部分,總體上由市和區縣(自治縣)按照6∶4分擔,并重點向貧困地區傾斜。各試點公立醫院應將補償資金結合本單位收入統籌安排,主要用于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醫療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員培訓、離退休人員費用等。(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2.落實政府辦醫責任。落實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對公立醫院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公共衛生服務、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等的投入政策。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支出,根據區域發展規劃和建設、購置標準,經區縣(自治縣)發展改革等部門批準和專家論證后,建立專項補助資金項目庫,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逐年安排所需資金。政府對包括公立醫院在內的各類醫療機構承擔的緊急救治、援外、支農、支邊等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公立醫院重點學科建設項目。合理確定公立醫院數量和布局,嚴格控制建設標準、規模和設備配備。(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
3.加大醫保支持力度。充分發揮醫保基金作用,逐步提高醫保報銷比例,擴大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機構與二級醫院的就診報銷比例差距,引導病人合理有序就診、促進分級診療。全面實施醫保基金預算管理,積極推進醫保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在總額控制下,推進醫保預付制,探索總額預付、按病種總額、按床日付費等醫保付費方式,探索建立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談判協商機制與風險分擔機制,發揮醫療保險對醫藥費用制約作用,促進第三方控費機制形成。加快推進醫保市級統籌,逐步完善醫保費用報銷制度,方便群眾及時報銷。(責任部門:市人力社保局)
4.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物價水平,合理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提高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等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大型醫療設備檢查價格,增設藥事服務費。其中,藥事服務費由醫保全額報銷,調整的醫療技術服務費納入醫保按規定比例報銷。調整的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設的藥事服務費,其總量必須低于取消的藥品加成總量,不得變相加重群眾醫藥費用負擔。各試點區縣(自治縣)調整醫療技術服務收費價格和增設藥事服務費,采取備案制,由區縣(自治縣)物價主管部門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調整、確定收費標準,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實施。(責任部門:市物價局、市人力社保局)
5.推行醫保特派員制度。為保證醫保基金真正用于群眾,發揮醫保基金最大化效益,由醫保部門聘請專家,對公立醫院改革后的醫療服務行為、醫藥費用控制、執行醫保政策、醫院信用等進行全程監督。所需費用由財政專項安排。(責任部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六)改善群眾就醫感受。
1.推廣惠民便民措施。實行預約診療服務,暢通急診綠色通道,努力縮短病人就醫等候時間。完善醫患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積極發展醫療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責任保險。完善患者投訴機制,構建和諧醫患關系。(責任部門:市衛生局)
2.提高醫護質量。建立醫護質量控制機制,持續改進醫療護理服務質量。健全和落實醫院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為患者提供安全、優質、高效的醫療護理服務。(責任部門:市衛生局)
3.降低病人自付比例。采取綜合控費措施,在逐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的基礎上,有效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爭取實現參保病人醫保范圍外的醫藥費用自付比例小于30%。(責任部門:市衛生局、市人力社保局)
4.提供規范服務。推行疾病診療規范和藥物臨床應用指南,規范臨床檢查、診斷、治療。通過實施單病種質量控制、臨床路徑和處方點評、病歷質量評比等措施,引導醫務人員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有效控制大處方、大檢查,杜絕過度醫療。在保障質量的基礎上,實行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減少重復檢查,減輕廣大患者的經濟負擔。(責任部門:市衛生局)
5.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健全醫德醫風管理體制,強化監督檢查,促使廣大醫務人員嚴格遵守行為規范,筑牢為醫的道德底線。堅持廉潔行醫,嚴厲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和非法執業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違紀違規的單位和個人。(責任部門:市衛生局)
四、工作步驟
(一)準備啟動階段。2012年7月底前,召開全市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啟動會,安排部署改革試點工作。
(二)試點推進階段。2012年9月底前,各試點區縣(自治縣)制定出臺本行政區域內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具體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報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批準后全面推進實施。
(三)總結評估階段。2013年6月底前,各試點區縣(自治縣)總結經驗,并形成書面總結報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協作配合。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市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職,協作配合。財政部門要落實公立醫院補償政策,建立穩定補償機制,加大對試點區縣(自治縣)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公立醫院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實施。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好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能職責,落實全行業監管。人力社保部門要積極推進公立醫院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適應現代醫院管理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積極推進醫保支付制度改革,發揮好醫保基金的作用。機構編制部門要完善公立醫院機構設置及人員編制配備。物價部門要會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真核算并適時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確保醫療收費合理規范。
(二)完善組織,周密部署。各試點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扎實推進。要成立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領導小組,由政府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定期研究、協調和解決公立醫院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加大投入,有力保障。各試點區縣(自治縣)要認真做好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經費測算,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并將所需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將財政補助經費與醫院服務數量、質量、效果和群眾滿意度掛鉤。
(四)加強監管,強力推進。區縣(自治縣)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公立醫院功能定位和發展規劃的監管;健全區縣級公立醫院財務審計和醫院院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立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評價考核指標體系,每年對醫院運行情況進行科學的量化考核。同時,全面推進區縣級公立醫院信息公開制度,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對區縣級公立醫院的監督作用。強化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對醫療服務的監督制約作用。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監督作用。
(五)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做好輿論宣傳和政策解讀工作,積極引導社會輿論,爭取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堅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為改革營造健康、良好的氛圍。
(六)嚴格考核,務求實效。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將區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工作納入督查范圍,定期督查、通報。各試點區縣(自治縣)在試點過程中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向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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