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經濟轉型升級和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5-07-01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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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經濟轉型升級和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郴政發〔2014〕1號)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部門管理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中省駐郴各單位:為貫徹落
郴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經濟轉型升級和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郴政發〔2014〕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部門管理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中省駐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z2013?{6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辦發?z2013?{87號)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湘政發?z2013?{37號)精神,更好地發揮金融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支持作用,更好地促進小微企業良性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貫徹落實穩健貨幣政策,保持區域貨幣信貸總量
1.科學制定信貸增長中長期規劃。統籌兼顧穩增長、調結構、防風險,積極爭取法人金融機構信貸規劃,合理保持轄內貨幣信貸總量。堅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壓原則,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盤活存量資金,用好增量資金,加快信貸資金周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中國人民銀行郴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簡稱市人民銀行)牽頭,郴州銀監分局參與)
2.合理引導信貸投放。靈活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銀行資金投向中小微企業。合理安排好支農再貸款限額,對涉農貸款比例較高、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業產業化企業意愿較強但資金不足的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村鎮銀行,及時給予支農再貸款額度支持。積極向上級行申請再貼現額度,對中小微企業相關票據優先辦理再貼現并給予限額傾斜,引導資金投向。對創造條件達到相關考核要求的中小金融機構繼續實施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支持金融機構加大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市人民銀行牽頭,郴州銀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參與)
二、引導和推動重點領域與行業轉型和調整
3.突出金融支持的重點領域。支持我市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發展。加大對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文化創意、生物、新能源、信息、節能環保等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循環經濟產業、新型工業化“百千萬”成長工程、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承接產業轉移等領域的資金支持力度。構建承接產業轉移有針對性貸款擔保機制。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出臺承接產業轉移信貸政策,完善信貸管理,妥善解決承接產業轉移中的融資問題。鼓勵市內法人銀行機構和證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機爭取資產證券化試點。優化金融資源配置,保證重點在建續建工程和項目的合理資金需求,支持城鄉統籌、新型城鎮化、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設。加大對小微企業、“三農”和羅霄山郴州片區區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導各金融機構積極跟蹤國家對羅霄山片區扶貧開發戰略政策和項目實施情況,積極爭取更多項目資金、扶貧資金和貼息資金,推動貧困地區跨越發展。從擴大信貸規模、適度放寬下放貸款審批權限等方面對羅霄山片區發展與扶貧項目實行差別化金融政策。鼓勵各商業銀行恢復或增設片區縣域、鄉鎮營業網點,增加片區多樣化金融主體。(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經信委、市住建局、市房產局、市政府金融辦、市扶貧辦、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突出金融支持企業轉型升級。嚴格執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按照“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對產能過剩行業區分不同情況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繼續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發展。對實施產能整合的企業,要通過探索發行優先股、定向開展并購貸款、適當延長貸款期限等方式,支持企業兼并重組。對屬于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要通過保全資產和不良貸款轉讓、貸款損失核銷等方式支持壓產退市。嚴格執行綠色信貸政策,運用企業環境信用等級評價結果對企業實行差別信貸支持政策,禁止對產能嚴重過剩的違規建設項目和嚴重污染并破壞生態環境的項目提供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資,防止盲目投資加劇產能過剩。(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市國資委、市環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做好企業技術改造金融服務。建立企業技改金融服務承諾機制,確保有市場、競爭力強的勞動密集型、傳統優勢產業的企業技改項目的信貸資金需求。推廣“風險投資+銀行貸款”聯動模式,支持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鼓勵通過融資租賃方式支持企業購置新設備、新生產線等,符合條件的項目可享受技改設備補助政策。支持以融資租賃公司為平臺,通過轉貸款等方式加大企業技改中長期信貸資金投入。建立政銀企共同出資的“風險資金池”,積極穩妥開展企業技改貸款項目和企業轉型升級發展的助保金或轉貸引導基金貸款業務,相關銀行要適當降低貸款門檻,并給予貸款利率優惠。建立企業技改貸款貼息機制,對重點扶持的技改項目、專利轉化項目貸款,按銀行實際貸款金額給予貼息扶持。(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整合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6.努力擴大小微企業融資規模。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優化信貸結構,完善信貸管理制度,建立適合小微企業特點的信用評價制度、信貸流程,提升信貸審批效率,增加信貸規模,對小微企業貸款的增速不得低于全市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放寬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7.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產品。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貸款、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等多種融資方式的組合,拓寬小微企業獲取資金的渠道。積極探索和充分利用小微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大股東個人資產連帶責任擔保、經營業主聯戶擔保、地方經濟聯合體擔保等新型擔保形式,破解小微企業抵押擔保不足問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市場變化和客戶金融需求變化,推出符合我市小微企業的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繼續辦理最高額抵押貸款、動產質押、貿易融資、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創業貸款等業務。積極依法推廣小微企業聯保貸款、礦業權抵押貸款,重點推廣“貸款+保險+擔?!蹦J劫J款。創新推出以個人為貸款主體的生產經營性貸款系列產品,滿足個體經營者和私營企業主的融資需求。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探索在法律關系明確地區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融資。積極爭取中省試點支持,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融資。探索開辦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質押貸款。(市人民銀行牽頭,郴州銀監分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政府農辦、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產局、市文廣新局、市質監局參與)
8.建立健全小微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對小微企業的配套金融服務措施,加大中間業務創新力度,在結算、現金管理等方面,探索建立適合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和資金運用特點的個性化服務方式。綜合運用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多種金融工具,為小微企業提供信息咨詢、財務管理、代收代付、投資理財、咨詢評估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探索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建立健全由市、縣(區)兩級財政共同參與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分擔機制,加快制定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實施細則。逐步形成小微企業、融資性擔保機構和銀行之間風險共擔、利益互享的局面,市縣區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用于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性擔保公司補償。(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政府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切實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z2013?{52號)有關規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引導各金融機構增強社會責任意識,堅持“放水養魚”原則,綜合考慮小微企業成長周期、行業特點、區域集群、盈利水平等多種因素,充分考慮企業的可承受能力和生產經營狀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定價水平和各項收費標準,規范利率定價行為,主動讓利企業。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要求、發展前景和信用較好但暫時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維持合理的較低貸款利率,積極構建平等、互惠、互利的銀企關系。嚴格執行中國銀監會“七不準”和“四公開”的規定,規范金融機構收費行為。禁止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金融機構通過小微企業貸款收取財務顧問、咨詢等費用,規范利率市場化條件下融資性擔保機構擔保收費行為。清理相關收費,對小微企業免征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小微企業到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等機構擔保融資,涉及國土資源、房產、交警等部門辦理他項權登記的有關收費,按規定標準減半收取。對小微企業實行優惠政策,減少交易成本、人工成本、土地成本、用電成本、物流成本。(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市經信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物價局、市房產局、市工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11.推進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小微企業信用征集體系、評級發布制度和信息通報制度,搭建小微企業綜合信息共享平臺。開展小微企業信用評級。定期公布小微企業評級結果,督促商業銀行對AA以上小微企業給予授信額度、優惠利率等支持。(市人民銀行牽頭,郴州銀監分局、市經信委參與)
12.全面營造良好的小微企業政務環境。重點推動行政審批效能提速、網上政務服務和電子監察平臺建設與應用,推進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改革等工作取得成效。深入開展涉企收費、入企檢查、索拿卡要等影響小微企業正常運營的行風整頓。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清理和市場中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對企業反映突出的收費問題組織調查研究,開展明查暗訪,加強督促檢查,查究問責,集中整治影響工作作風轉變和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突出問題。紀檢監察部門要按照“五個一律”的規定,以鐵的紀律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三亂”問題。(市經信委、市政務服務中心、市監察局、市優化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對“三農”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13.加強農村金融服務主體建設。力爭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年“三農”貸款增速不低于全市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加強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建設,鼓勵和引導各金融機構向縣域、鄉鎮延伸服務網點,大力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力爭三年內實現“一縣兩行”(即每個縣入駐一家村鎮銀行和一家股份制銀行)的目標。建立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14.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推動金融機構開發符合種養大戶、家庭農場、新型農民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農業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依法創新農副產品訂單、保單、倉單等權利以及農用生產設備、機械、林權、水域灘涂使用權等財產抵、質押品種貸款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法人銀行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市人民銀行牽頭,郴州銀監分局參與)
五、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
15.推進企業境內外上市。鼓勵上市公司做大做優做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推進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和再融資,打造行業龍頭企業,提高產業集中度。深化與滬、深交易所的戰略合作,大力培育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建立市場化篩選和培育上市后備資源的工作機制,形成“改制、入庫、托管、掛牌、上市”的新路徑。推動企業赴境外實現多渠道、多形式上市融資,協調解決企業改制上市的困難和問題,推動中介機構切實履職盡責,協助企業規范上市。認真落實《郴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強力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見》(郴政發〔2012〕6號)精神,執行鼓勵上市優惠政策,按一定比例給予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獎勵和安排產業引導資金。(市政府金融辦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參與)
16.推進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鼓勵我市中小企業到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和省內外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融資,市、縣財政應分別安排一定的掛牌專項引導資金。鼓勵各縣市區依法出臺支持企業掛牌融資的稅收、土地、項目審批等配套政策。鼓勵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通過股權登記托管平臺加強股權管理,開展股權質押融資,增強企業股權的流動性。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省內外區域性股權交易機構合作,為掛牌企業開展股權質押融資。(市政府金融辦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工商局參與)
17.積極發展債券市場。加快培育發債主體,擴大債券融資規模,優化融資結構。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中小企業集合債、中期票據和短期融資券等各類債務融資工具,大力推動中小企業在滬深證券交易所發行私募債券,擴大直接融資規模。積極探索設立政府主導的風險償債基金,為發債企業提供有效的增信措施,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和緩釋機制。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保障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企業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鼓勵銀行、證券、信托等金融機構在各自法定經營范圍內依法開展債券發行、承銷和結算業務。鼓勵有穩定收益的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融資。鼓勵我市金融機構開展創新,設計適度打包增信、風險可控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推向市場。(市政府金融辦、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8.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充分發揮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在聚集社會資本、完善企業治理結構、促進科技創新、推動產業轉型等方面的作用,推動其與市場主體緊密結合。支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加大對市內中小型科技企業的投資力度。鼓勵建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產業并購基金,引導和鼓勵各類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入駐發展,幫助有條件的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推動企業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積極探索在郴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設立天使投資基金,培育創業企業團隊,充分利用“先行先試”政策優勢,積極試行股權激勵和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科技金融改革創新、境內外資本流通、創新財政稅收等多項優惠政策,充分發揮資本的聚集效應,積極推進股權資本化、智力資本化、資產證券化,全力打造郴州“資本集聚區”。(市政府金融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推進要素交易所發展壯大。推進湖南南方稀貴金屬交易所建設成集交易、購銷、倉儲、物流于一體的綜合服務體系,打造“實物交收基地+電子商務”的商業平臺,形成總部注冊地在郴州、輻射全國的完整的網絡體系。推動湖南省聯合產權交易所郴州分所的健康發展,提供信息發布、組織交易和出具交易憑證等服務。鼓勵企業、農戶和自然人入市交易,形成金融多樣化補充體系。(市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市文廣新局、市政府農辦、市工商局、市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充分利用期貨市場。推動期貨經營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更加多樣化的金融服務。充分發揮證券期貨市場的價值發現和風險分散、套期保值的功能,促進產業發展方式轉變,引導企業實現規模經營、集約化經營和標準化生產。支持企業申請設立交割品牌與交割倉庫。支持方正期貨、德盛期貨等期貨法人機構壯大規模,鼓勵期貨公司來郴設立經營網點,投放新的業務和產品,服務地方實體經濟發展。(市政府金融辦負責)
六、逐步發展消費金融
21.加大消費領域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改善首套房信貸服務,加大對我市文化、教育、旅游、醫療、養老等民生消費領域的信貸支持。鼓勵各金融機構根據城鎮化過程中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的消費特點,適時開展金融創新,提高金融服務的匹配度和適應性,促進消費升級。(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推進消費支付方式現代化。擴大移動電話支付、金融IC卡綜合消費服務功能,優化使用環境,擴大城鄉居民用卡范圍。探索形成由物理網點渠道、電子銀行渠道、第三方支付渠道構成的多層次消費金融服務模式。通過消費升級和支付升級,培育社會健康信用生活方式。(市人民銀行牽頭,郴州銀監分局、中國電信郴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郴州分公司、中國聯通郴州分公司參與)
七、發展和規范各類地方金融組織
23.發展民營金融機構。探索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進一步發揮民間資本在村鎮銀行改革發展中的作用。推動村鎮銀行引入民營資本,優化股權結構。繼續做好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引導小額貸款公司堅持小額、分散原則,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合作,探索通過金融交易所或股權交易所等機構進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努力拓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渠道,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推動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有序發展融資性擔保機構,切實增強融資增信提級功能。鼓勵各級政府、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大型民營企業依法出資設立或參股融資性擔保公司,實現融資擔保全覆蓋。統籌協調各項財稅扶持政策,按照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z2009?{114號)規定的條件和范圍,對符合條件且納入免征營業稅名單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蛟贀I務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評級、咨詢、培訓等收入)3年內免征營業稅,免稅時間自擔保機構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手續之日計算。加強“銀擔合作”,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全面清理規范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加快發展融資租賃公司,促進實體企業設備升級和技術進步。鼓勵民營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創投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產業基金。(市政府金融辦、市人民銀行、市財政局、市地稅局、郴州銀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以股份制為方向,以建立現代銀行制度為目標,全面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清收不良貸款,支持消化歷史包袱,吸引各類社會資本進入,力爭用最短的時間,把我市農村信用社改制為運作規范、風險可控的農村商業銀行或農村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加強中小法人銀行機構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高管人員任職管理制度,提高持續發展能力。(市政府金融辦、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5.發展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大力吸引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落戶發展,增強行業整體實力,構建與國際接軌的專業化金融中介服務體系。鼓勵發展商業保理機構、第三方支付機構。做好投融資信息發布、金融產品推介、政策咨詢、財務顧問等服務工作。建立資本市場中介機構服務評價體系和誠信檔案,逐步形成機構集聚、功能完善的資本市場中介服務體系。(市政府金融辦、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市工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進一步發揮保險的保障作用
26.大力發展“三農”政策性保險。認真總結農業保險試點經驗,積極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范圍和覆蓋面,繼續推動農房保險工作,擴大保險覆蓋面。切實抓好政策性農業保險基礎項目,重點做好水稻、油菜等主要種植業品種和能繁母豬、肉牛等主要養殖業品種保險;支持保險機構根據小微企業特色化的風險需求,提供為小微企業量身定制的保險產品和優質、高效、便捷的保險服務,積極穩妥發展小微企業履約保證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產品,大力發展“三農”保險,推廣公益林和商品林保險、“菜籃子”工程保險、漁業保險、農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等新型險種,增強農業生產抗風險能力。(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7.推進經濟發展類保險。在有條件縣市區選擇開展城鄉統籌示范村“貸款+產業+保險”的風險分擔模式試點,探索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貸款風險共擔機制。推進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強化與銀行的合作,開發保費低、保障適度、簡捷易懂的小額貸款險種。積極探索出口信用保險試點工作,鼓勵保險公司采取積極的出口信用保險承保政策,引導外向型企業通過出口信用保險提高企業風險管理水平和信用水平。鼓勵保險公司創新豐富科技保險產品,為科技企業的自主創業、融資、企業并購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供應鏈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險支持。(市政府金融辦、市政府農辦、市農業局、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8.發展公眾責任保險。做好大病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推進和完善商業保險機構參與補充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新農合等業務。爭取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在我市試點,加快推進意外傷害保險、建筑工程責任險、自然災害公眾責任險等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責任保險的發展,充分發揮保險在防災減損和災害事故處置中的作用。(市政府金融辦、市發改委、市衛生局、市消防支隊、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9.引導保險資金參與我市經濟建設。鼓勵和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積極爭取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引導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原則,遵循法律法規及中省有關規定,間接投資我市基礎設施項目。對投資我市的保險機構,在保險改革創新試點方面給予政策傾斜支持。(市人社局、市房產局、市民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營造良好的金融業發展環境
30.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發揮好政府推動和引導作用,構建功能完備、分工明確、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社會信用體系,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培育誠實守信的社會文化。加快推進信用信息有序規范開放,培育發展信用服務市場。堅持依法行政,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強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創造金融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市發改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政府金融辦、市人民銀行、市工商局、郴州銀監分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郴州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參與)
31.完善金融業發展激勵機制。優化經濟金融發展環境,對金融機構注冊登記、稅費減免、房產確權評估等依法給予政策支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獎勵補償等激勵作用,調動金融機構服務地方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對治理優良、業務發展突出、風險內控機制健全、服務先進、完成地方政府新增貸款指導性目標任務的金融機構,由各級財政給予一定獎勵。市人民銀行負責每月統計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三農”、小微企業貸款臺賬;郴州銀監分局負責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小微企業貸款比例、貸款覆蓋率、服務覆蓋率和申貸獲得率等監測指標體系,按月進行監測、考核和通報;從2013年起,將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兩個不低于”和銀企對接履約率指標納入政府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考核范圍;市政府金融辦、市財政局、市人民銀行、郴州銀監分局按照《郴州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考核激勵辦法》(郴政辦函?z2011?{72號)的要求,負責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管理目標激勵綜合考核,每年1月底前,由市政府金融辦匯總后報市人民政府。(市政府金融辦、市人民銀行、市工商局、郴州銀監分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房產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完善金融風險防控工作體系。增強金融監管合力,構建完整高效的金融風險防范處置工作體系。切實落實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投資(咨詢)公司、股權投資公司等機構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逃廢銀行債務等金融違法犯罪行為。積極排查和化解各類風險隱患,提高監管有效性,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市政府金融辦、市政府法制辦、市人民銀行、市工商局、市發改委、郴州銀監分局、市公安局、市中級法院、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おお?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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