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關系中,出軌行為無疑是對伴侶和婚姻的背叛,給家庭帶來極大的傷害。當女方多次出軌時,很多人都會產生疑問:這種行為是否會被判刑?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又會如何判定呢?今天,咱們就來深入探討一下這兩個備受關注的問題。
一、女方多次出軌能判刑嗎
1、從法律層面來說,單純的出軌行為,即與他人發生不正當的兩性關系,在我國并不構成犯罪,不會被判刑。婚姻雖然是神圣的契約關系,但目前我國法律并沒有將出軌行為納入刑事處罰的范疇。
2、如果女方的出軌行為有了更嚴重的情節,性質就可能發生變化。比如,女方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那就涉嫌重婚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3、如果出軌行為涉及破壞軍婚。假如女方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還與之同居或者結婚,那就觸犯了破壞軍婚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4、所以,單純多次出軌不會判刑,但一旦觸及重婚或破壞軍婚的界限,就會面臨法律的制裁。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當婚姻走到盡頭,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往往是離婚雙方爭議的焦點。在判定孩子撫養權時,法院會從多個方面綜合考量,以孩子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情況下,會判給母親撫養。這是因為這個階段的孩子更需要母親的悉心照料,從生理和心理需求上,母親能更好地滿足。比如,嬰兒時期頻繁的哺乳需求,母親在這方面具有天然優勢。但如果母親存在一些特殊情況,像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或者母親有撫養條件卻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將孩子判給父親。
2、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此時,法院會根據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如果父母雙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可予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例如,一方長期穩定的工作能提供更穩定的經濟來源,為孩子創造良好的生活和學習條件,這在撫養權爭奪中就是一個重要優勢。
3、八周歲以上的子女:孩子已經有了一定的認知和判斷能力,法院會尊重他們的真實意愿。比如,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法院在判決時會充分考慮這一因素。
1、除了年齡,法院還會考慮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撫養能力包括經濟收入、住房條件等。經濟狀況較好的一方,能夠為孩子提供更優質的生活、教育資源,在撫養權判定上會更有優勢。同時,父母的品德、教育背景等也會納入考量范圍。一個有良好品德、較高教育水平的家長,更有可能為孩子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
2、女方多次出軌這一行為本身,在法律上并不會直接影響撫養權的判定。但如果能證明這種行為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響,比如孩子因為母親的出軌行為出現了心理問題,那在撫養權爭奪中,出軌方就可能處于劣勢。

(圖片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刪)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詢律網咨詢專業律師。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