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有一些用人單位因為覺得招聘未成年可以給自己的利益帶來最大化,便經常招聘“童工”,這一行為也使一些未成年的身心出現傷害。那么童工是指年齡未滿多少周歲的?用人單位使用童工將受到何種處罰?
市面上有一些用人單位因為覺得招聘未成年可以給自己的利益帶來最大化,便經常招聘“童工”,這一行為也使一些未成年的身心出現傷害。那么童工是指年齡未滿多少周歲的?用人單位使用童工將受到何種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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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童工是指年齡未滿多少周歲的?
1.依照中國《勞動法》,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系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過上述定義的兒童年齡但不滿十八歲的工人。
2.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統稱使用童工)。
3.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必須核查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對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錄用。用人單位錄用人員的錄用登記、核查材料應當妥善保管。
4.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5.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
二.用人單位使用童工將受到何種處罰?
1.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單位,罰款標準:
1)對單位使用童工的,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具體罰款標準。
2)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他單位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1500~3000元。
3)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罰款1500~3000元。
2.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個人,罰款標準:
1)使用童工從事營利性生產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從事家庭服務性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少年、兒童做童工,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罰款300~600元。
4)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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