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關于印發《中國工商銀行進一步支持國營大中型企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5-07-0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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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關于印發《中國工商銀行進一步支持國營大中型企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工銀發[1992]16號1992年3月9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進一步
中國工商銀行關于印發《中國工商銀行進一步支持
國營大中型企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工銀發[1992]16號 1992年3月9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
《中國工商銀行進一步支持國營大中型企業的若干措施》,經年初全國分行長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各行,請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實施,并將執行中的問題及時上報總行。
附:中國工商銀行進一步支持國營大中型企業的若干措施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搞好國營大中型企業(以下簡稱大中型企業)的指示精神,現就中國工商銀行進一步支持大中型企業發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繼續增加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濟效益好的大中型企業的貸款投入,逐步提高對大中型企業的貸款比重。“八五”時期工商銀行要堅持以大中型企業為主體的信貸政策,重點解決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和技術改造資金短缺的問題,要集中資金保障重點,努力實現如下目標:
1.就全行來看,國營工業生產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新增額的70%左右,要用于國營大中型工業生產企業,其貸款余額占國營工業生產企業貸款的比重由1991年末的65%上升到1995年末的70%左右。
2.對于承擔重要生產資料和生產資料貯備供應任務的中央物資供銷企業、商業一級批發企業、工貿一體化企業集團和大型商社,銀行貸款要適當傾斜予以重點支持。
3.技術改造貸款年度發放額的60%,用于大中型企業科技開發、專用基金等專項貸款,要進一步向大中型企業傾斜,大力推動大中型企業的技術進步。
4.外匯貸款要與人民幣貸款配套使用,集中資金、保障重點,主要用于國家重點出口創匯、引進重要技術設備的企業及對國民經濟有較大影響的大型工程項目。
各分行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貸款的投量及投向目標使本地區大中型企業貸款的比重,有比較明顯的提高。
二、發揮工商銀行的整體功能,對國家重點大中型企業試行聯合貸款。
加強工商銀行的系統調控能力,切實做到上下結合,內外配套,各類貸款綜合運用。總行決定對一些國家重點企業實行重點傾斜政策。
1.1992年,總行決定在國家“雙保”企業和特大型企業中選擇對國計民生和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44戶工業生產企業、20戶大型商業企業進行三級聯合貸款的試點工作。對此類企業,總行、省行、城市行按照“確定額度、劃分比例、委托管理、共擔風險”的原則,實行聯合發放貸款,重點解決國家大型企業生產經營、技術改造的大額資金需要。
2.1992年,各省、區、市分行要在國家“雙保”和省轄大企業中選擇對國計民生和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若干工業生產企業和大型商業企業進行省市兩級聯合貸款的試點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可對上述企業實行信貸計劃單列。
3.各行在分配年度、季度信貸規模時,必須預留一定比例的信貸規模,專項解決重點大中型企業的資金需要。今年總行準備拿出 億元的資金參與國營工商企業聯合貸款的試點工作。
4.總行和省行都要成立貸款審批委員會或類似機構,負責各類貸款的統籌和上述企業的貸款審批工作。
三、運用多種信貸、結算、利率手段,促進大中型企業調整產品結構。
1.支持大中型企業根據市場變化,加速產品結構調整。對于大中型企業在新產品開發過程中,按規定從銷售收入中提取1%新產品開發資金,因先用后提而發生的資金缺口,銀行可開辦新產品開發專項貸款,期限可延至18個月。
2.對于國家批準擁有外貿進出口經營自主權的大中型盈利企業,所需流動資金貸款,各級行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1989]187號文件精神,按規定上浮銀行貸款利率。
3.各級銀行要大力協助大中型企業開展清欠工作,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欠活動,協助企業疏通結算渠道,加速貨款回籠。
4.開展壓貸掛鉤工作,壓縮三項資金收回的流動資金貸款,應優先解決大中型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流動資金貸款的合理需要。
5.進一步發揮科技開發貸款先導作用,支持和促進“產、學研”相結合。對于高等院校、科研單位組建的、以向大中型企業推廣國家級技術成果為宗旨的技術推廣中心、科研生產聯合體、工商銀行要在科技開發貸款上予以積極支持,加速科研成果向生產領域的轉化。
6.對于大中型企業已經參加生產流通的專用基金,各行應根據銀行的資金承受能力和企業資金運用情況,可用流動資金貸款轉換出來,以增加企業科技開發,技術改造和商業網點設施建設的資金來源。
四、加強綜合服務,努力改善大中型企業的金融環境。
1.為大中型企業辦理或代理的信息咨詢、簽證擔保、發行股票等綜合服務業務。其收費下浮5-10%,以減輕企業負擔,密切銀企協作關系。
2.鼓勵優勢企業兼并劣勢企業。在落實被兼并企業債權、債務的前提下,對被兼并企業一時確實無力歸還、并已逾期和被不合理占用的銀行貸款,經銀行審查同意,原則上在一年,最長不超過兩年期限內,按照即期基準利率收息,不加收罰息。
3.各級行要積極協助大中型企業進行住房制度改革,辦理好住房基金收付、商品房抵押貸款、住房融資等一系列金融配套服務,并在住房基金貸款上給予重點支持。
4.要加速結算憑證傳遞,縮短結算周期,凡已經配備大型電子計算機的行處,要逐步實現與總行、省行、市行三級聯合貸款的64戶特大型工商企業的微機聯網,向企業提供信息查詢、對賬等金融服務。
五、嚴格信貸管理,促進大中型企業提高經濟效益。
1.各級行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以銷定貸的信貸原則,積極協助企業調整生產,切實做到以銷定產。對于庫存過大、結構不合理、邊生產邊積壓、發生嚴重經營性虧損的企業,銀行不予貸款支持。
2.認真開展支、幫、促活動,積極協助企業加強資金管理,強化成本核算,提高經濟效益。對于虛盈實虧、潛在性虧損及損失嚴重的企業,銀行要堅決停止貸款,并按規定清收未到期的貸款。
3.技術改造和科技開發貸款的發放,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科學技術政策,把好貸款項目審批關。對于盲目上馬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序列的產品、造成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的工程項目,銀行不予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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