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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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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已于2002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2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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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建筑安全玻璃的生產、流通、使用和安裝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規范建筑安全玻璃應用,提高建筑工程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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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全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提高工程項目總承包及施工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素質,規范施工管理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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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有關部門聯合開展了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監察和整頓建筑市場的工作,使違法違規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建筑市場秩序有所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建筑市場秩序混亂的狀況仍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扭轉。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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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的要求,推動建造方式創新,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鋼結構建筑,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堅持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提高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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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
第一條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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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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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推行 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方案的通知
浙江、安徽、山東、湖北、廣西、四川、云南、陜西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財綜〔2014〕96號)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完善公租房運營管理機制,更好地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租房運營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根據地方自愿原則以及公租房發展情況,確定在浙江、安徽、山東、湖北、廣西、四川、云南、陜西等8個省(區)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工作。現將制定的《推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的試點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指導督促本省(區)確定的試點市、縣認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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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一、落實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我市的各項房地產調控政策,保持房價基本穩定。主城區(包括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低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主城區以外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本區域房價控制目標,于四月底向社會公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區縣的分類指導、督查和考核。對未完成目標任務或工作不得力的,市政府將進行約談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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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
為調節收入分配,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重慶市人民政府決定在部分區域進行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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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規范城鎮房地產交易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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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全文為正確、及時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已于2002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2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
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第一條為了加強軍隊房地產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軍隊房地產,保障軍隊建設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房屋租賃合同司法解釋全文第一條本解釋所稱城鎮房屋,是指城市、鎮規劃區內的房屋。
全國室內裝飾行業管理暫行規定第一條為了加強室內裝飾行業管理,規范行業行為,維護行業共同利益,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遵照國辦通[1992]31號和國辦發[1993]58號文件規定制定本規定。
沈陽市高校畢業生首次購房補貼申報指南1.范圍對象:對沈陽戶籍在沈就業創業(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在編人員)的全日制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首次購買商品住房(2017年1月1日后購房),并承諾在沈就業創業五年以上的畢業生,申請時畢業年限、首次購房時間均不超過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一條為了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保障商品房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新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全文第一條為了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建立和維護公開、公正、透明的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一條為加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保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