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后辭職,未到服務期培訓費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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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首先:“員工與企業簽訂培訓協議時約定了服務年限,但是沒有約定年限內的工資待遇,”沒有約定年限內的工資待遇就按入職時的工資計算;其次:“員工與企業簽訂培訓協議時約定了服務年限,但是沒有約定年限內的工資待遇,請問這樣的情況下這個協議是否生效?”此時關于簽訂的培訓協議依然是有效的;第三:“如果因降低了工資待遇而在服務期限內離職,是否還需要賠償培訓費用”,你要了解是什么原因降低了工資?如果是用人單位的過錯,無需支付,如果是員工本人違規或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的,依據勞動合同合理降低勞動待遇,是要承擔培訓費用的。 原問題:《關于簽訂培訓協議后,未滿服務期離職賠償培訓費用的問題》回復于 2022-12-04 07: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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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問一下護士進修3個月簽了進修合同,約定服務期五年,合同要求五倍賠償,但是服務期末滿五年想要辭職怎么賠付呢
單位提供專項培訓并且約定服務期,服務期內辭職需要賠償單位剩余服務期的違約金,不用全部賠償,把你工作年限減去,按比例賠償。工資和福利不屬于賠償范圍和單位無法協商一致,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公立醫院事業編制人員,與醫院簽訂進修協議,在未到服務期限內提出辭職,醫院聲稱賠償需按協議賠償,且因為是事業編制,不使用勞動合同法。
我也遇到了和你一樣的情況,我是按規定提出通知離職的,人事處一句不批準也不說明原因,就要我賠償,我也從未外出進修,合同中也不陳約定賠償金額,現在不知道要賠償多少~~但我還是希望人不要申請勞動仲裁,因為這樣會影響到你未來的就業。可以與院領導協商服務期滿辭職是否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違約,也就不存在違約責任。所以,試用期內辭未到合同期限提出離職老板要求賠償培訓費
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勞動者應當按照約定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公司提供的培訓費用(必須提供發票),并且,公司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也不能因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而要求勞動者賠償該合同之前關于規培辭職,有服務期,違約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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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