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這邊老板以欠我工資三年多了,欠3萬多元一直不給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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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非法拖欠勞動者三萬多元的工資,現在用人單位要轉讓,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用人單位轉讓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原問題:《你好!我是工廠的一名員工老板欠我三萬多元工資現在工廠要轉讓老板沒》回復于 2022-10-09 14: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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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我工資不給
你好 你可以帶著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的 具體的可以點我頭像咨詢托欠工資一直不給,我想起訴老板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暢盯扳故殖嘎幫霜爆睛的,還要加付賠償我老板欠我工資有欠條但是他不給
如果是幫老板打工的工資被拖欠,只是寫給工資欠條而不給錢的問題,當事人要保留好工資欠條原件作為重要證據。同時,還要收集好其他的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或協議、已經完成了實際的工作量、以前老板發放工資的名冊和流水、老板的個人信息等,寫成表達準確的書面材對方欠我一萬多元,兩年多了,到現在還有八千多一直不給,怎么辦
別人欠你一萬多塊貨款兩年不給,有微信聊天證據,你可以向法院起訴,符合條件法院就可以受理。只要證據充分,即可勝訴。然后被告還是不還款,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原問題:《別人欠我一萬多塊貨款兩年不給,有微信聊天證據,我該怎么辦?》老板欠我工資一直不給,法院也判了
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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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