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交的新農保,子女交的職工社保,保險不一樣,子女如何繼承老人的帳戶余額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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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這個問題問得相當好,是新農保工作人員值得好好研究的問題。中央和地方的新農保相關規定都是這么表述的,但是沒有其他相應的對這個問題的界定。新農保是新事物,各地對這個問題的執行也標準不一。 1、首先問題出在“應當”這個詞上。律中的"應當"即是強制性規定,和必須的意思是一樣的。在法律中幾乎找不到“必須”。個人估計是法律的人性化考慮,不能將法律條文搞得太強制性。 2、若果做“必須”講,那么,我們是不是推可以導出子女不繳費,新農保實施時已滿60周歲的父母就不能享受呢!貌似可以這么理解,我們可將其視為對法律的嚴格執行。但是55元基礎養老金是普惠待遇,是國家保障農民基本生活而從財政撥付的,如果以此卡掉這部分人,是不是太不人性化了呢。那么在制度執行的人性化和對法律執行的嚴格化之間操作部門如何取舍,是個很頭疼的問題。 3、大部分地區對政策的執行偏向于人性化,就是說不管子女是否繳費,老人都享受55元,當然你也有地區屬于嚴格執行法律的,子女不繳費,父母不能享受。這個要看你當地的執行情況了。 4、不管如何執行,規定中的子女,不應該是與父母同戶口簿,即使分家單立戶頭也應當算是子女,這一點應該是沒有異議的。至于出嫁的女兒和子女在外地的情況,都應當按照戶籍所在地來確定在哪里參保,戶籍在家就應當參保。戶籍在外就不應受到限制。 5、所以,如果嚴格執行法律,麻煩太多,太多種情況需要核實和區分,比如您說得子女在外地,還有上門女婿的怎么算等等。所以大部分地區,子女不繳費,父母也享受。 6、如果嚴格執行法律,子女不繳費,父母不享受,那么會出現以下情況:父母為了享受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會為不愿交保險費的兒女承擔繳費義務,給子女交每年最低檔次100的保費,這樣還是劃算的。這就成了老人養年輕人了,這與制度初衷是違背的。 所以我認為這個規定應當廢止,完全沒有意義。 我可能沒有回答清楚你的問題,但是這個道理應該值得所有的農保工作者和網友去思考。 制度的執行情況應當咨詢當地農保部門,看看當地是如何理解和執行這一條款的,新農保是新事物,具體執行起來也有一些紕漏,這在所難免。我也沒法對這個問題界定的很清楚,因為確實情況太復雜。 呼吁所有父母年滿60歲的年輕人,積極參保,不但有利于自己,關鍵是省的父母在制度夾縫中不知所為。 原問題:《新農保政策老人子女入保問題?》回復于 2022-11-17 11: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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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了,國家征用土地的失地保險,子女能分開繼承嗎
1.可以繼承的前提就是土地是屬于老人的,或者是老人占有一定份額的。 2.在我國,遺產繼承方式主要有遺囑繼承、法定繼承,其他的還有遺贈等。 (1)遺囑繼承。主要是尊重老人意思自治,老人可以在法定繼承人中(子女、配偶等)選擇遺產由誰繼承,而其他老人的房產,之前是公房,老人去世后其中一個子女買斷的產權,其他子女有繼承嗎?
一、如果房產已經轉到該子女名下,則該子女為房屋所有權人,其他子女無權在要求分割該房屋二、如果房產尚未在登記機關登記,則房產屬于老人所有,其他子女均為法定繼承人,可要求分割 原問題:《老人的房產登記在其中一個兒女名下,老人身故后其它兒女還有要企業產是老人的租賃權,如果老人去世了,子女怎么繼承租賃
首先遺囑如果有效 那女兒就無繼承權了 除非女兒有法定需要照顧的情節。其次 還有一個情節要注意 一般人都不會想到 母親已經過世 那么在她過世時 估計你們沒有進行過遺產分割 按照年紀推斷 房子和錢應該是父母的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里面其實是有一半是老人小兒子去世 孫子繼承小兒子的全部遺產 老人還有其他子女 孫子有義務和老人其他子女一起贍養老人嗎
其他子女有撫養關系就有贍養義務農村多子女家庭老人的房子繼承問題
如房子是你祖父母在婚后所得的,應為其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一半產權歸你祖母,另一半產權作為你祖父的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你祖母及你父親和你祖父母的其他子女共同繼承。你祖母有權處分屬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額。 原問題:《多子女房產繼承問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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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