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生活中,總會遇到很多問題,當你在一家公司上班上的好好的,可能突然公司突然跑路,不肯支付本該給我們的勞動所得,對于這種情況,我們該怎么辦?
我們在生活中,總會遇到很多問題,當你在一家公司上班上的好好的,可能突然公司突然跑路,不肯支付本該給我們的勞動所得,對于這種情況,我們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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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些情況,我們應該先了解清楚勞動合同糾紛有哪些種類?
主要種類:一、合同效力糾紛1.無效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無效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2.有效合同糾紛,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合同而發生的爭議、包括合同訂立后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解釋,合同的履行及違約責任,合同的變更、中止、轉讓、解除、終止等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絕大多數合同糾紛為有效合同糾紛。
二、口頭和書面合同糾紛1.口頭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口頭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2.
書面合同糾紛
是指合同當事人因履行書面合同而發生的所有爭議。
三、國內和涉外合同糾紛
四、有無名合同糾紛這是從合同名稱是否法定角度來對合同進行劃分。合同法具體規定名稱的合同為有名合同,其他合同則為無名合同。
五、標準和非標準合同糾紛除上述五種劃分合同糾紛的方法外,還有從其他角度進行劃分的,如可劃分為合同訂立糾紛、合同履行糾紛、合同變更糾紛、合同轉讓糾紛、合同終止糾紛等等。
后續可以針對這些情況制定相關對策
(一)協商
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二)調解
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調解律、政策,進行合法調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顧法律與政策在“和稀泥”。
(三)仲裁
仲裁也稱公斷。
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仲裁是現代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解決爭議的一種法律制度、合同司爭議的仲裁是各國商貿活動中通行的慣例。
上述就是詢律網小編對于合同糾紛的最終解決方式一般選擇的解答,有任何法律問題可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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